金融界网站讯 13日早盘,京蓝科技复牌,股价跌停。

京蓝科技公告称,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蓝科技;证券代码:000711)将于2017年3月13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京蓝科技,股票代码:000711)自2016年10月19日下午盘中临时停牌,后经确认本次购买资产事宜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126),于2016年11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37)。2016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于2016年12月17日分别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152)及《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153)。2017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停牌期间,公司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的进展公告。

2017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京蓝科技股份有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实施过渡期后的后续监管安排的通知》的要求,深交所需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2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2017年3月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7】第 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就问询函的反馈意见进行逐项核查,并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等文件进行了修订与补充。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将与本公告同时披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京蓝科技;证券代码:000711)将于2017年3月13日开

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及有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尽快履行股东大会等审批程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审批风险、交易终止风险、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等风险,具体请见草案(修订稿) “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的相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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