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6-28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在直销渠道继续开展基金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换费率优惠活动:
1、适用投资者范围: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2、活动期间:2016年6月30日15:00至2016年12月30日15:00。
3、活动内容:投资人凡在活动期间内,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将持有的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482002)份额转换为指定基金产品时,基金转换费率为0%。
4、适用基金范围:适用于可以通过本公司直销电子自助交易系统成功发起工银瑞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482002)转换业务的部分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等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适用基金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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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活动期费率优惠的重要提示:
1、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结束后,各基金恢复原适用的费率。
2、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若延期,公司将另行公告。
3、上述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不包括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产品。
4、各基金的费率参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及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5、活动期间如有其他股票型、混合型、债券型等基金开放基金转换业务,则自动加入本优惠活动,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6、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优惠活动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四、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8日
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6月24日第二个受限开放日申购、赎回、转换结果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6月21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2016年6月24日第二个受限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按照基金合同及《开放公告》约定,2016年6月24日为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在该受限开放期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区间内。
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原则对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6年6月24日的申购、赎回与转换申请进行统计,当日实际净赎回申请数量高于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10%,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申购及转换入申请均确认为成功,并对当日所有符合要求的赎回及转换出申请进行了比例确认,确认比例为69.17%。投资者可于2016年6月28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关于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简称“基金合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将在2016年7月1日办理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为每个会计年度7月份的第一个工作日。本次定期份额折算的基准日为2016年7月1日。
二、基金份额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基础份额(以下简称“100母基”,交易代码:164811)和工银瑞信睿智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之A份额(以下简称“深100A”,交易代码:150112)。
三、基金份额折算方式
本基金在存续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7月份第一个工作日对登记在册的睿智深证100份额、深证100A份额进行基金的定期份额折算。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资产净值计算100母基份额净值,然后根据基金份额净值计算规则确定深100A份额和深100B份额的期末参考净值。然后对深100A份额的应得收益进行定期份额折算,每2份100母基份额将按1份深100A份额获得约定应得收益的新增折算份额。定期份额折算后深1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1.0000元,基金份额折算日前深1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超出1.0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100母基份额的场内份额分配给深100A份额持有人。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1、 100母基份额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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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深100B份额
每个会计年度不对深100B进行定期份额折算,不改变其份额参考净值及其份额数。
100母基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100母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深100A的新增100母基场内份额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4、 举例:
假设2016年7月1日为定期份额折算日,当日折算前100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893元,深1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1元,深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385元,投资人甲持有100母基份额的场内份额10000份,投资人乙持有深100A份额5000份,投资人丙持有100母基份额的场外份额10000份,投资人丁持有深100B份额10000份,则:
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100母基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893-0.5×)=1.0693元,深100A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深100B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1.1385元。
投资人甲新增的100母基份额数=[0.5×10000×)]/1.0693=187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乙新增的100母基份额数=[10000×)]/1.0693=375份(场内份额截位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余额计入基金财产)
投资人丙新增的100母基份额数=[0.5×10000×)]/1.0693=187.51份(场外新增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即:份额折算日份额折算后,投资人甲共持有100母基份额的场内份额10187份,投资人乙共持有深100A份额10000份及100母基份额的场内份额375份,投资人丙共持有100母基份额的场外份额10187.51份,投资人丁仍持有深100B份额10000份。
四、基金份额折算期间的基金业务办理
(一)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即2016年7月1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包括场外转托管、跨系统转托管,下同)业务、配对转换业务;深100A、深100B正常交易。当日晚间,基金管理人计算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及份额折算比例。
(二)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即2016年7月4日),本基金暂停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深100A暂停交易,深100B正常交易。当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及基金管理人为持有人办理份额登记确认。
(三)定期份额折算基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即2016年7月5日),基金管理人将公告份额折算确认结果,持有人可以查询其账户内的基金份额。当日,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赎回、转托管、配对转换业务,深100A恢复交易(自该日上午9:30至10:30仍然暂停交易,自该日上午10:30起恢复交易),深100B正常交易。
(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6年7月5日深100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7月4日的深100A的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深1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约定收益后与2016年7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7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
五、重要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分级基金份额折算后次日前收盘价调整的通知》,2016年7月5日深100A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2016年7月4日的深100A份额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由于深100A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折算前的收盘价扣除本年度约定收益后与2016年7月5日的前收盘价可能有较大差异,7月5日当日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由于深100A份额新增份额折算成100母基份额的场内份额数和100母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较少深100A份额数或场内100母基份额数的份额持有人存在无法获得新增场内100母基份额的可能性。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11-99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关于增加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中信证券自2016年06月28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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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88888
网址: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2016年06月28日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6年6月21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发布了《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2016年6月24日第二个受限开放日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简称“《开放公告》”),按照基金合同及《开放公告》约定,2016年6月24日为工银瑞信信用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在该受限开放期对当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日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区间内。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陆金所资管”)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陆金所资管自2016年6月28日起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见下表):
1、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陆金所资管官网: www.lu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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