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记者从山东省莱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莱芜市编办获悉,日前,莱芜市委、市政府研究通过了《莱芜市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门整合调整方案》,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11月10日,莱芜市召开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整合调整工作会议,安排部署相关职能整合调整工作。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莱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良对市政府工作部门整合调整工作作出专门批示,莱芜市委副书记、市长梅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悉,本次整合调整以大部门体制改革为方向,坚持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在“大市场监管”“大农业”部门体制的基础上,实现“大水务”“大交通”“大绿化”体制格局,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职能配置,完善治理体系,提升莱芜市综合治理能力。此次整合调整工作由莱芜市编委统一组织实施,确保2017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整合调整工作。

组建市城乡水务局

整合市水利与渔业局水行政职责、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供水、节水、中水回用、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汛职责,组建市城乡水务局,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涉水事务统一管理,统筹城乡河流河道、农水、城水、污水处理及节水等工作。

撤销市水利与渔业局建制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的原市供水排水管理处内设机构排水管理科和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内设机构城市防汛管理科的职责、编制、人员划归市城乡水务局管理。

组建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

整合市交通运输局职责、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市道路建设管理职责、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涉及交通运输的相关职责,组建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推进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管理或协调全市公共交通、轨道交通、铁路运输、高速公路、通用航空等城乡交通运输和道路建设管理工作,协调邮政行业。

撤销市交通运输局建制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的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除城市防汛以外的职责、编制、人员和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划归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管理。

组建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

整合市林业局职责、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和城市绿化管理职责,组建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林业和城乡绿化管理工作。

撤销市林业局建制

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所属的市园林管理局划归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管理。

调整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分职责

将城市水务、城市道路建设管理、城市绿化等相关职责分别划入新组建的市城乡水务局、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员会、市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后,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负责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政策的贯彻实施,市政公用事业监督管理,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数字化城管推进,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指导、监督、考核、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调整市农业局部分职责

将原市水利与渔业局渔业相关职责划入市农业局,原市水利与渔业局所属的市渔业办公室划归市农业局管理。

调整部分事业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的市服务业办公室,机构规格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处级,隶属关系不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市房地产管理局,机构规格由正处级调整为副处级,隶属关系不变。市房地产管理局所属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划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

名词解释:

“大部制”改革

大部制即为大部门体制,即为推进政府事务综合管理与协调,按政府综合管理职能合并政府部门,组成超级大部的政府组织体制。特点是扩大一个部所管理的业务范围,把多种内容有联系的事务交由一个部管辖,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政府职能交叉、政出多门、多头管理,从而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记者 王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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