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7月24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5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正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7月18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以上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上披露的《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鸥冷却技术(亚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鸥亚太”)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于马来西亚,因海鸥亚太业务的拓展,公司为了增加海鸥亚太的营运资金,拟单次或逐笔向银行为海鸥亚太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美元300万(不含已发生的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担保方式为质押和保证担保,江苏海鸥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待提交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公司将根据具体发生的担保披露进展情况,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如有新增除外)。本次担保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上述担保相关文件。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总额约合人民币26,626.61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2.31%,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美元105万,约合人民币711.61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67%,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915.00万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0.65%。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上述数据不包括本次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0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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