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所涉及的医院,主要是指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妇幼医院等。

所有的公立医院都是营利性质的,只不过利润有大小,有的有赢利,有的连养活自己都有困难,但赢利的多少,并不能改变医院营利性质这一属性。

要说有区别,是指作为事业单位的公立医院,其承担的公益服务功能所占的比重不一样。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职能比重中公益服务职能较小;而乡镇卫生院、中医医院、妇幼医院等,其中公益服务职能所占的比重较大而已。

对于事业单位来讲,公益服务职能是最主要的职能。因此,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直接影响着公立医院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方式。

拿乡镇卫生院来讲,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都是赔本经营,但由于其所承担的新农合医疗保障职能,因此,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乡镇卫生院被划分为公益一类,属于保障的对象。

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由于承担的公益职能比重小,生产经营职能属性更强,其公益服务职能,也不能被其他医院所代替。因此,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改革的方式,是取消编制,保留事业单位属性,在实行自主经营的同时,还要有一定的地方财政补贴和保障。

其他中医医院、妇幼医院等专业医院,也会根据其发展的模式,和承担的职能,进行不同类型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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