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笔817.74万元的债务而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ST中孚(600595),相关重整申请已获受理,公司也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ST 中孚”将变“*ST 中孚”

12月13日晚间ST中孚公告称,公司11日收到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法院”)送达的相关《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郑州市丰华碳素有限公司(下称“丰华碳素”)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公司重整期间将采用管理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模式。

根据此前公告,2018年,丰华碳素与上市公司签订《阳极碳块购货合同》,合同签订后,丰华碳素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上市公司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如期向丰华碳素支付货款。根据丰华碳素的《催款通知书》,截至2020年3月2日,上市公司尚欠丰华碳素货款817.74万元。上市公司复函因受新冠疫情影响,流动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向丰华碳素支付上述欠款。

根据相关规定,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2月1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于2020年12月15日起复牌交易。公司股票将于2020年12月1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中孚”改为“*ST 中孚”,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当日ST中孚同时公告,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河南省国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孚电力有限公司(下称“中孚电力”)的司法重整申请;裁定受理平顶山华兴浮选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铝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孚铝业”)的司法重整申请;裁定受理郑丰华碳素对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河南中孚炭素有限公司(下称“中孚炭素”)的司法重整申请;裁定受理丰华碳素对公司的下属子公司林州市林丰铝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林丰铝电”)的司法重整申请;裁定受理恒上建设有限公司对公司的下属子公司安阳高晶铝材有限公司(下称“安阳高晶”)的司法重整申请。

ST中孚表示,中孚电力、中孚铝业、中孚炭素、林丰铝电、安阳高晶已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

此前在2020年11月ST中孚曾公告称,法院裁定受理了债权人对公司控股股东豫联集团提起的重整申请。

截至公告披露日,豫联集团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4.93%,其中,豫联集团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36%;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1.01%;通过“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质押专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55%。

对于此番法院裁定受理豫联集团司法重整的进展,ST中孚在公告中提示称,可能对公司股权结构等产生影响,豫联集团重整能否成功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受益铝价上行股价走强

虽然近期频繁披露重整消息,但近期随着铝价上行,作为绩差公司的ST中孚股价已接连走强。

12月11日,ST中孚股价最高报2.95元/股,刷新2019年3月以来高点。今年5月末以来,该公司股价累计最大涨幅已近114%。

公开资料显示,ST中孚以经营电解铝及铝型材系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火力发电为主,依托本地丰富的煤炭资源优势和氧化铝供应优势,公司以煤带电、以电促铝,以电为中间产品,铝为最终产品,将电力生产和电解铝生产结合起来,实现了铝电合一。

而在今年4月份触及低点后,国内铝商品价格持续上行,目前现货铝价格已逼近2017年时创下的高点,且由于当前氧化铝等上游商品价格整体较低,目前电解铝生产企业的盈利水平已达到历史高点,部分企业单吨净利润已突破4000元。

然而,近年来ST中孚经营业绩持续不振,有息债务高达百亿元,面临巨大流动性危机。

行业业绩整体向好,短时间内并未能扭转公司颓势。

公司2020年三季报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52.15亿元,同比增长1.76%;净利润亏损达2.45亿元。据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发生财务费用8.3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6.33%,主要因债务逾期本期计提违约金2.2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6亿元。

对于此番重整,裁定书也显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本案中,中孚实业虽然资金链断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中孚实业产业链完整,在铝精深加工方面具有很强的市场竞争力,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若通过重整优化其资本结构、化解债务问题、提升经营效率,则可以有效提升企业价值,可较好的保障债权人、企业职工及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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