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年来,随着社会制度的改变、时事的动荡和权力的更迭,铁路主管机关也几经变迁。

光绪十一年(1885年10月)

清廷设立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直隶总督李鸿章以铁路开通,可补救军事为由,奏请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管理铁路事务。1886年5月,该衙门正式管理铁路事务。这是中国最早的铁路主管机关。

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3月)

总理海军事务衙门撤销,铁路事务改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管辖。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8月)

以矿业和铁路两大公司事关国家大权,亟需得到保护,经奏准,矿务铁路总局成立,铁路事务由该总局管理。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7月)

矿务铁路总局在庚子之役中案牍散失,无从查找,铁路事务一度改隶于外务部(考工司)。翌年元月,矿务铁路总局重设,铁路事务仍由该总局管辖。

光绪二十九年八月(1903年9月)

清廷裁撤矿务铁路总局,铁路事务划归商部(通艺司)接办。当时官办借外债的铁路,仍归各路督办管辖,商部仅是监督及承转的机关。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11月)

清廷成立邮传部,铁路事务被移交邮传部(路政司)。

民国元年(1912年)1月1日

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交通部,设立路政司管理铁路事务。该交通部只存在了3个月。同年2月,北洋政府成立交通部,下设路政司管理铁路事务。该机构存在至1927年6月。

民国17年(1928年)10月

南京国民政府设置铁道部,以期铁道建设计划之实现与发展。

民国27年(1938年)1月

因抗战开始,政府机关紧缩内迁,铁道部并入交通部。

1949年1月10日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电令成立铁道部(简称军委铁道部),以统一各解放区铁路的修建、管理和运输。

194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军委铁道部改组为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

1954年9月20日

国务院成立,中央人民政府铁道部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967年5月31日

铁道部军事管制委员会对铁道部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1970年7月1日

铁道部、交通部和邮电部的邮政部分合并组成新的交通部。

1975年1月17日

铁道部和交通部分离。

2003年3月16日

撤销铁道部,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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