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反腐倡廉成果丰硕的一年:周永康、苏荣、令计划等多只“大老虎”相继倒台,中央巡视组的工作如火如荼。作为法科学生的我们,如何看待“反腐”?法治反腐的目标是什么?通过怎样的路径去实现?3月15日上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生会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姜明安教授为大家解读“法治反腐的目标与路径”。

姜明安在北大法学院凯原楼报告厅举办讲座时表示,应该坚持以制度反腐、法治反腐为本,将之作为反腐的中长期战略,有计划、有步骤地展开;教育反腐作为长期“健身”和提高免疫力的措施;惩治反腐作为治理腐败病的“手术”,有病即治。将制度反腐、法治反腐、教育反腐、惩治反腐建构成一个有机体系,使之形成一个有效运作的机制,最终建立和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构建民主化、法制化的权力运作机制以及推进反腐败的顶层设计。

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利剑高举,成绩斐然。据中纪委网站官方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72万件(次),立案22.6万件,结案21.8万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万人。

姜明安认为,这些数据说明现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存量并未完全消除,腐败增量尚未根本遏制,当下反腐工作必须再出新招再探新路。

姜明安认为这一新的途径就是发挥制度和法治的作用。从制度层面,通过推荐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制度变革,消除产生腐败的制度根源,营造保障廉政的制度环境,以达成腐败现象逐步减少,最终消除目标;从法治层面,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限制和规范公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手段、条件与程序,为公权力执掌者创设公开、透明和保障公正、公平的运作机制,以达成使公权力执掌者不敢、不易乃至不能腐败,从而逐步达到减少和消除腐败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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