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知乎上看到一个问答:人的写作水平会随着读书数增加而有明显提高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观点。

小编认为读书数的增加和写作水平明显提高是相辅相成的。

读书数量的增加可以提高写作水平。

这就要求人们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多读书是读书数量要多、涉猎广泛;读好书是在读书之前要确定读什么书,为什么要读这本书,读这本书可以学到哪些东西,可以解决什么问题;好读书是在读书过程中应该总结怎样读书效率更高、能收获更多,及时记录下需要的素材,例如某些新的观点、打动人的地方或者某些观点可以解决工作生活中的什么问题。

这样才算深入的读完了一本书,也是一个输入的过程。

如果只是读书,读完以后没有反思,没有学习到任何东西或者读完就忘,那读的再多的书,对写作也没有很大的提升。

写作水平要想提高,会促进人们读更多的书。

例如在写作过程中对人物传记描写顺序有疑问,可以在短时间内大量读关于人物传记的书,并分析作者写作顺序是什么,先介绍什么,后介绍什么,最后怎么来突出这个人物的。在写作的时候需要引用某些素材,或是写作过程中发现某些知识的欠缺等,都会促进人们去阅读更多的书,也是一个输出的过程。

读书数的增加和写作水平明显提高,这个类似于理论和实践的关系。实践是理论的基础,理论对实践有反作用。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小学没有毕业,刚刚成年就入伍,入伍后由于表现积极,喜欢写写画画,成为军队图书管理员。他充分利用图书管理员身份,用4年时间读了1000多本书,涉猎广泛。

之后尝试写作,由于学历太低,他只能边学习汉字边构思作品。终于在他26岁时发表了第一部作品《春雨夜霏霏》,之后也一直默默努力,时有作品发表。终于在他56岁时获得矛盾文学奖,57岁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成为中国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第一人。

美国的第一任黑人总统奥巴马,平时酷爱阅读,度假期间也有阅读的习惯,被美国人称为“文学总统”。阅读使他有很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博览群书的好习惯造就了他的成长与成功。

《我父亲的梦想:奥巴马回忆录》一书,奥巴马虽不是作者,但他回忆父亲到自己童年的经历,从因身份而堕落,回到非洲,找回属于父亲的梦想,青年的人生背上来找寻梦想的内涵。

他不仅爱读书,还爱写书。奥巴马的《父亲的梦想》和《无畏的希望》两书销售超过300万册。他的其他书籍、少年时代的诗歌,甚至是他推荐的书单也备受美国民众欢迎。

靠多读书多写作改变自己人生的人很多,张爱玲、钱钟书、沈从文等都是学贯中西的大师,又靠自己特色的文学作品而闻名于世。

多读书多写作可以锻炼很多方面的能力,例如:理解能力、归纳总结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这也是日常工作生活中需要的基础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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