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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8时30分许,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蒋洁敏被控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汉江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蒋洁敏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新华社)

“大老虎”异地受审 始于辽宁“慕马案”

慕绥新,原辽宁省副省长,2002年3月2日因癌症去世

高官贪腐案件异地审理成为常态,是在2001年辽宁“慕马案”(因沈阳市原市长慕绥新、原副市长马向东涉案而得名)之后。

事后公开的资料显示,在马向东一案办理过程中,其妻子章亚非曾使尽浑身解数打通关节,一年中送出去的钱物高达100多万元。

一位当年接近办案人员的人士回忆,马向东在看守所时持有手机,可随时与外界联系,“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为切断马向东、章亚非与外界关系网的联系,中纪委协调司法机关决定,对马向东、章亚非实行异地管辖。对案件查处的干扰,催生了异地审理的“试点”。

异地审理选在哪 又有什么考虑?

李春城,曾任四川省委副书记2015年03月19日被提起公诉。

异地审理有什么规律?也就是说为什么李春城(曾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案件选择在湖北咸宁,刘汉刘维(黑社会犯罪集团成员)案件也选择在咸宁审理,而不是四川省之外的其他省份?

这里面有几个考虑的因素,一是一般会指定一些办案比较规范、执法环境比较好的地方。二是,被指定管辖的省份地市,当地检法两家通常被业内认为办案能力较强,经验较为丰富,“能打硬仗”。

当然,有时候也会将地理因素考虑在内。在同样的条件下,就近选择异地审理也可以节约审判成本。毕竟,各种证人异地出庭、办案人员出差都会产生费用。

法官总结四类人员 会被异地受审

高官落马后在哪里受审,按照现行法律,最高法无须交代缘由。但是指定管辖的法院都有着先进的硬件条件和优秀的法官。

现行刑诉法对指定管辖的规定非常简单。它只提及,下级法院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上级法院可以指定管辖。除此之外,什么情况下上级法院可以指定法院审理,刑诉法没有规定。法律界的普遍说法是,有权审理的法院因为特殊原因不便审理。

南京一位法官这么总结:官员案件是否选择异地审理,不能一概按照官职和职务来区分;行政级别是一个因素,关键在于嫌疑人在当地政法系统的影响。有三类贪腐官员通常要异地审理:一是当地四套班子的主要负责人,二是重要岗位如组织部门、财政部门等的主要负责人,三是司法官员。

自2001年辽宁“慕马案”之后,对高级官员职务犯罪进行异地起诉、审判,几成惯例。我国对于90%以上的高官腐败案件基本实行了异地审判。

安排哪个法院审 基本上避开长期主政的地

在审理高官这一问题上,基本上都避开了其长期主政的地方。

比如2008年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在河北衡水受审,2010年广东省原政协主席陈绍基在重庆,2011年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在河南郑州。

2011年5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这之后,如田学仁(吉林省原副省长,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童名谦(湖南省政协副主席)、王素毅(原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都是在京受审;黄胜(原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案在江苏南京审理;李达球(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总工会主席)案在吉林延边审理;刘铁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党组成员)案在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贪腐案件必须要实行指定异地管辖,但近十余年来异地审理似乎成为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如果“大老虎”是省部级以上,一般都是由最高检指定管辖,省部级以下的则由各省高院指定管辖,指定范围也会避开落马官员之前曾经任职或者其他有过千丝万缕联系的地方,目的就是打掉犯罪嫌疑人背后的关系网,排除当地对司法审判的干扰。

而在具体地点选择上,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表示,还要考量距离主要证人、羁押场所的远近等实际情况,以方便组织庭审。此外,中西部司法机关办案能力也存在差异,而在十八大反腐遍地开花后,各地的办案压力都非常大,将“大老虎”安排在哪,也必须结合当地办案实际。

想审到高官名人 离秦城近的法院机会多

据媒体总结,远离北京上海要地,想审到高官名人要案,有下面几个可以参考的指标:一、一般是中院;二、最好在重点城市;三、离羁押地近;四、审判庭够大,音像设备够先进;五、最好有过大要案审判经验;六、有模范法官就更完美……不过,就算这些都具备,也未必有机会。

正因为犯案的省部级高官多在京城附近羁押,判后将押往秦城监狱服刑,北京市一中院、二中院,成为“随时准备审理指定管辖案件的法院”。

2000年7月3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两家中院审理的要案高官可以列出一长串: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原国家药监局局长郑筱萸、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原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王雪冰、原贵州省省委书记刘方仁,等等。

距离北京最近的河北衡水、沧州、廊坊,以及天津市等地的中级法院也常常得到指定的机会。2010年1月,原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有在河北廊坊中院受审;2011年7月,原中国移动党组书记张春江在河北省沧州中院受审。原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的案件,落在天津市二中院。

从公开庭审田学仁、王素毅、黄胜、李达球到刘志军、薄熙来、童名谦、刘铁男,梳理已有的8名高官庭审过程。有媒体评论称,对政治上有重大影响力的落马高官开庭审判,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成了检验反腐是否拥有自信的一大标志。

重庆原市委书记薄熙来在济南受审、上海原市委书记陈良宇在天津受审、贵州省原政协主席黄瑶在四川受审……从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可以看到,省部级高官腐败案件大多进行跨省异地审理,厅局级干部腐败案件大多进行省内异地审理。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任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高官职务犯罪案件异地审理已经成为一种司法惯例。异地审理可以防止官员利用在其任职地区的权力影响案件的侦查和审判、妨碍审判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重大案件异地审理被认为可排除“地方主义”干扰,按照宪法规定,人民法院本应“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选择哪家法院来审 硬件建设很重要

进入大要案指定管辖法院的行列,说明这个法院审判方面的软硬条件得到最高法的认可。2012年8月20日一审落定的薄谷开来杀人案,经最高法院指定,落在合肥中院审理。

在硬件方面,合肥中院审判大楼建在崭新空旷的开发区,审判法庭多达21个,审判庭很大,音像设备先进,北京的中院都没法跟它比。

省部级不戴手铐、不剃头、便装出庭

2015年4月3日,天津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永康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提起公诉。

不戴手铐、不剃头、便装出庭符合“无罪推定”原则,在已公开的视频资料中,省部级以上贪官出庭受审时,基本都着便装。这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算“优待”。在最高法2009年颁布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警务保障规则》中,明确规定在法庭审判活动中,应当为被告人解除戒具。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周光权接受采访时表示,被告人出庭时穿何种服装,并无明文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因此,依据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受审时的着装,可以由自己自由选择,此举符合无罪推定的要求。

庭审微博直播摒弃“司法神秘主义”

2013年9月22日,法庭对被告人薄熙来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目前,作为司法公开的一项重要举措,庭审直播正逐步向各级人民法院推开。许多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改革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但完善相关制度、推进司法公开仍有一些问题需要理顺。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官方审判落马高官的信息发布与传播,经历了几次媒体形式上的变化。有评论称,对于普通人来说,围观高官审判,是在日常颇显单调的政治生活中难得体验存在感的一件事情,从古代的观刑,到现代的微博直播,围观的含义也从单纯的在场观看,变成了信息传播中的互动。

(图文综合新华社、凯迪社区、澎湃新闻网、央视新闻以及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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