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历下警方摧毁一个

三男一女组成的“仙人跳”敲诈勒索团伙。

目前,涉案四人

已被历下警方刑事拘留。

“仙人跳”即以从事淫秽活动为由头,

在迷惑偷“腥”男子之后,

以偷、骗、抢等手段骗取钱财的非法行为。

2020年12月1日、12月3日、12月5日,历下警方接连接到报警,历下区的两处宾馆连续发生3起“仙人跳”形式的敲诈勒索警情,被害人分别被敲诈勒索数千元至3万元不等。

据报案人描述,初步分析这几起案件嫌疑人系同一伙人,成员为三男一女。

连续接到类似案件,历下警方对涉案受害人进行走访、询问,收集固定证据,同时从多个方向侦查破案。

通过一系列调查,确定了其中一名嫌疑人李某某(女,21岁,莱芜人),继而顺藤摸瓜,最终确定出其他3名嫌疑人王某某(男,19岁,平阴人)、孙某(男,19岁,平阴人)和吕某(男,22岁,平阴人)的身份,并成功将以王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的组织结构、骨干成员、人员分工、非法资金来源等查明。

12月6日18时,历下警方在天桥区黄台附近将该4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经初步审查,除报警的3起敲诈勒索案件之外,目前,该伙嫌疑人还供认了在济南市历下区千佛山附近的一处宾馆作案两起、德州市某宾馆作案一起,总共作案6起,涉案金额6万余元。

该犯罪团伙4人结伙,均在某社交软件上寻找受害人,确定“猎物”后,双方互加微信,告知受害人订好的房间位置。

与受害人见面后,李某某趁受害人洗澡时,让其同伙王某某、孙某、吕某进入房间,对受害人进行拍摄录像,以其行为属于强奸,或女子未成年等理由,威胁受害人,并声称要报警,以此敲诈勒索受害人钱财。

之后,还不忘重置受害人的手机,删除转账记录和联系方式才离开。

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今年19岁,有两次盗窃前科,在团伙中负责召集、组织人员,分配工作,向受害人敲诈勒索及收取转账资金,向团伙成员分赃等。有时受害人实在拿不出钱,他们还会当场让受害人网络贷款。

王某某制定了规矩,每敲诈勒索1万元,团伙其他成员每人就能分到2000元,而王某某自己拿4000元。

他们的犯罪目标多选择年轻男性,抓住受害人年纪轻,害怕事情暴露后无法向家人或单位交代的弱点,逼迫他们交钱了事。

目前,4人已被历下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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