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5月25日电 (魏薇)如今,个人征信报告的作用越来越大,堪比“第二张身份证”,人们的贷款、出行甚至子女教育都会受其影响,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呈上升趋势。

  24日,话题#个人征信报告现侮辱字眼#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原来,江苏南通市民房女士在查询个人征信时赫然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 “专业做鸡十年”字样。涉嫌上传不当信息的,正是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晋商消费金融”)。为何晋商消费金融要上传侮辱字眼?是否要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新浪微博

  征信报告上出现侮辱性字眼

  据人民网江苏频道报道,做个体户的房女士与晋商消费金融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房女士介绍,2018年4月,她在位于南通中南大厦的晋商消费金融分支机构签署了一份16.2万元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贷款期限约定36个月。经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了解,去年2月,房女士向晋商消费金融提出因疫情影响延期还款,后者为其延至2020年底再接着还款。房女士告诉记者,按照晋商消费金融的算法,截至目前,她尚需偿还本息7万余元。

  4月6日,房女士在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查询个人征信发现其职业信息“工作单位”一栏中竟然出现了“专业做鸡十年”字样,随后向该行进行了反映。

  如此信息缘何会出现在个人征信报告上?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征信管理科科长姜文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央行征信系统是一个平台,数据都是由相关金融接入机构传送,谁传送谁负法律责任;当事人如有异议,可走征信异议处理程序。

  “经向晋商消费金融核实,他们承认不当信息是由他们上传到征信系统的。”姜文华表示,人民银行实行属地管理,因晋商消费金融已经撤销南通分支机构,他们遂将房女士反映的情况上报至人民银行南京分行,再协调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处理此事。4月6日当天,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即责令晋商消费金融在线修改了房女士的相关职业信息。

  对于房女士要求晋商消费金融赔偿其相应的精神与名誉损失的诉求,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表示,该诉求系民事纠纷,建议当事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

  房女士称,她本人就还款事宜和晋商消费金融保持着沟通,但尚未收到对方就有关征信问题的反馈。

  对此,中关村互联网金融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金融机构有权限上传征信的相关信息,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乱写信息。央行征信中心对如何在征信系统上传信息都有明确的规定,这种显然是一种违规行为。同时也可以看出,相关金融机构的内控存在较大问题,员工素质和职业道德也有严重问题。

  在董希淼看来,这件事也提醒金融机构要注意两方面问题,一方面要保证逾期、拖欠等信息及时准确的上传,这是构建诚信社会,提高整个社会信用水平、诚信水平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也要保护消费者包括名誉权在内的合法权益,建立相应的惩戒机制。

  同时,董希淼强调,不能单依靠金融机构的自主自觉,相关主管部门也要出台更加细致、执行性更强的规定,加强对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对存在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对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民法典》有关条款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上述律师认为,该用户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金融机构删除不当内容,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律师强调,征信记录并非对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因此损害后果的范围有限,法院支持的赔偿数额可能有限。

  中新经纬客户端也就上述问题多次联系晋商消费金融董办相关人士,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个人贷款类业务投诉占山西全省42.02%

  公开资料显示,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3日,总部位于山西太原,是经原银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第14家消费金融公司,晋商银行为主要出资人和发起人,持股40%为第一大股东。

  来源:中新经纬 魏薇摄

  5月11日,山西银保监局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0年下半年全省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晋商消费金融公司个人贷款类业务投诉在全省个人贷款类业务投诉总量中的占比较大。2020年下半年,晋商消费金融公司涉及个人贷款类业务投诉共计437件,占全省贷款类业务投诉总量的42.02%。

  晋商消费金融也曾因征信问题被监管处罚。2019年8月,晋商消费金融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征信,被央行太原中心支行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业绩方面,2020年晋商消费金融营收5.46亿元,同比增长46.77%,实现净利润0.54亿元,较2019年的0.52亿元增长3.85%。

  征信报告如何上传数据?个人如何维权?

  征信信息是如何上传?又是否需要审核?一位消费金融公司的高管人士对中新经纬客户端介绍,相关金融数据是系统自动归集,总部相应部门据此将相关数据传送至人行。征信报告是人行通过各金融机构数据接口上传的数据自动生成,上传到人行的数据各金融机构应该有审核。

  该人士介绍,征信报告上传内容只是跟个人金融业务信息相关的内容,如按揭、信用卡、逾期等。“(晋商消费金融)这个情况确实匪夷所思,估计是内部管理问题。”

  事实上,近年来随着人们对个人征信的重视程度提升,围绕征信问题的纠纷也越来越多,个人对征信的维权往往只能通过诉讼方式。中新经纬客户端在裁判文书网上查到多起金融机构与个人围绕征信问题而产生的名誉权纠纷。

  来源:包图网

  裁判文书网4月13日披露了一起中国银行葫芦岛兴城支行与杨某的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杨某起诉称,在2015年贷款购车时得知不能贷款,经查询征信记录,发现其在中国银行兴城支行有一笔不良贷款记录,并且贷款未偿还,已列入黑名单,因此不能贷款。经本人到中国银行核对,以上办理信用卡的手机号码、地址、工作单位和收入证明等均与其实际情况不符,他也从未到中国银行兴城支行办理过信用卡。经杨某申请,2020年11月17日,辽宁德恒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结论,《长城环球通系列信用卡申请表》中的签字非杨某本人所签。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一、中国银行兴城支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为杨某消除不良贷款记录;二、中国银行兴城支行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杨某经济损2000元;三、确认双方办理的该信用卡合同无效;四、驳回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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