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虹、李若虹 天志

2023-02-06 21:53 30次浏览 财经

(原标题:6年维权 揭开银行巨额国资流失谜团)

本社记者 王 镡

11月1日,济南飞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虹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建喜再次来到北京这个伤心之地。9年前,他满怀信心地进入北京房地产市场。孰料,项目没做成,投资款至今却难以索回。

6年来,要回投资款虽然未能如愿,但却让银行与企业联手致使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一事浮出水面。

进驻北京

开发城镇改造土地项目

2005年11月28日,飞虹公司与中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软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昌平区小汤山镇马坊村小城镇改造土地一级开发的框架协议》。

协议规定:中软公司拿到该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权。协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享受政府的优惠政策。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土地评估、申报挂牌和土地开发的后续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飞虹公司则要提供该项目的启动资金3000万人民币,分三期到位:2005年11月30日前到位200万元;2005年12月5日前到位300万元;剩余2500万元争取在2006年春节前到位。

为确保飞虹公司前期投入启动资金300万元的资金安全,中软公司以其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昌平软件园中的126亩土地做抵押,若该项目不能正常进行开发,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软公司负责,飞虹公司有权处理该126亩土地的使用权。

此外,中软公司还与北京坦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坦博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该协议的复印件也提供给了飞虹公司。

至此,该项目由甲乙丙三方组成,中软公司(甲方)和坦博公司(丙方)占70%股权,享受70%收益;飞虹公司(乙方)占30%股权,享受30%收益。如果乙方资金在春节前不能如数到位,则按实际到位的资金数额占有股份。

项目受阻投资款打水漂

而让杨建喜始料未及的是,就在他签订这份协议的同时,围绕该宗土地开发的一场诉讼正在进行中。彼时,杨建喜却一无所知。诉讼双方是昌平区小汤山镇马坊村民委员会和一家房地产公司,双方就马坊村的旧村改造事由经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村委会胜诉。

而此时,杨建喜已按照协定投资400万元。

因项目迟迟不能启动,飞虹公司与中软公司于2007年10月19日又签订一份协议书: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中软公司)同意将2005年12月28日在广东发展银行江门分行就北京天时达、北京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简称皇都公司)债权转让时,甲方所交纳的3000万元拍卖保证金委托乙方(飞虹公司)负责收回,收回后双方按约定分配,乙方所得用于投资损失补偿。具体约定,乙方收回3000万元保证金后,甲方扣除1000万元,剩余部分全部归乙方支配。

依据此份协议,飞虹公司全权代表中软公司去索回3000万元保证金。

然而,让杨建喜未料到的是,他接了一个烫手的山芋。

杨建喜派人与广发银行江门分行相关人员接洽,被告知“广发银行赔了很多钱,这笔3000万元填补窟窿了”。杨多次与广发银行江门分行交涉,均无功而返。

据杨建喜介绍:“事后,中软公司法人代表孙建国称广发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若虹让我们起诉广发银行,以法院判决付款,这样银行内部才没有争议。”

11月2日,中软公司法人代表孙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已经退休,公司跟他没有关系。而且对以上合作事项“不清楚,没参与过这个事情”,记者追问为什么合同书上签署他的名字时,却匆忙挂断了电话。

两次诉讼冰火两重天

于是,2008年6月,杨建喜以中软公司名义起诉,被告为广发银行、广发银行江门分行及一家拍卖公司。中软公司的诉求为:判决三被告返还原告拍卖保证金3000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450万元(自2006年4月27日至2008年4月30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两年期贷款利率计算,要求判决至生效时止);判决三被告赔偿原告损失560万元;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由三被告承担。

2009年7月27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中软置业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3000万元及利息(自2006年4月2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判决生效时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随后,广发银行江门分行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4日作出二审判决,撤销广州市中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中软公司的所有诉讼请求,一审二审的诉讼费用由中软公司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判决中,将广发银行江门分行与两房地产企业参与拍卖北京两处黄金地块的事实进行了详细阐述。

据知情人称,此次拍卖,背后实则为广发银行江门分行与房地产企业联手,侵吞国有资产。

银行资产轻易流失

2000年5月24日,皇都公司以其位于北京“黄金宝地”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7号的一块土地使用权作抵押,获得广发银行江门分行6.7亿元贷款。

2001年11月26日,皇都公司又从广发银行江门分行获贷800万元。皇都公司共获贷6.78亿元。

而另外一家北京天时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时达公司”)则分5次从广发银行江门分行获得贷款5.5亿元。第一笔贷款2.7亿元,时间为2000年6月6日,天时达公司以其位于北京朝阳区慧忠路的一块奥体中心土地作抵押。

此后,天时达公司又分别于2000年11月8日贷得0.42亿元,于2001年3月20日贷得0.32亿元,于2001年9月28日贷得0.41亿元,于2004年7月29日贷得1.6亿元。

据记者查证,皇都公司的抵押地块,贷款时的评估价为11.2亿元;而天时达公司抵押地块当时的评估价为5.1亿元。广发银行江门分行以抵押物评估价的5.5折予以放贷。

贷款时,皇都公司的抵押地块处在未开工建设状态,天时达公司的抵押地块地上已建至21层,地下4层,即将竣工。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为同一人,名叫李艺。

5年后,意外发生。

2005年,两抵押地块几乎保持原样,而皇都公司和天时达公司却已无力偿还贷款。广发银行江门分行认定这笔本金加利息达16.41亿元的贷款已经无法正常收回,于是采取拍卖债权的形式,公开拍卖这笔标的为16.41亿元的“债权”。

2005年12月22日,受广发银行江门分行委托的广州白云拍卖行发布拍卖公告。

中软置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黄光昌,同时参加竞拍。

2005年12月28日的竞拍,中软置业竞拍成功。中软置业与白云拍卖行签订的《拍卖成交确认书》显示,这次拍卖的成交价为4.5亿元。

16.41亿元的债权,仅仅拍出4.5亿元的价格,而背后是两块诱人的“黄金地块”,这在任何人看来都是无法想象的意外“捡漏”,但这次拍卖,最后以中软置业质疑“拍卖隐瞒重大事实”为由,无疾而终。

2006年5月11日,再度开拍。结果,“中软置业”100%控股的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2.2亿元竞拍成功。

广发银行江门分行这笔开拍时本息达16.41亿元的贷款,经过两轮债权拍卖,最终以2.2亿元收回。

专门负责处置金融不良资产的银行人士对这笔债权的处置方式提出质疑。两处北京核心商业圈的黄金地块以“白菜价”收回贷款本息,更是匪夷所思。

一个重要的信息是,2014年7月4日,广东省纪委官方网站发布信息,原广东发展银行行长、广东省金融办原副主任李若虹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公开报道显示,1955年出生的李若虹曾执掌广东发展银行10年,在行内被公认为“强势,很有手腕”。他从中行哈尔滨分行来到广发行后,历任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要职,还兼任重组后的广发行战略管理委员会负责人等职。

据知情人透露,被调查的重要原因,与处置银行不良资产有极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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