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中国公益慈善行业的领军人,徐永光见证了中国公益慈善事业从无到有的三十年。1988年,他辞去团中央组织部部长的职务,以10万元注册资金成立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创办“希望工程”,使之成为中国最具影响力的社会公益品牌之一。
如今,徐永光的身份是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2017年8月10日,徐永光的新书《公益向右 商业向左》在北京举办了一场发布会。随后在接受界面新闻专访时,他再次谈及公益事业需要和商业利益有机结合的问题。
徐永光表示,商业向左已成为全世界的潮流。互联网时代,当商业扩张领地时,和公益出现了碰撞,商业的力量、投资、人才等等优势都来了,但是公益还很迟钝,还在抱残守缺,还坚持免费、非赢利,这样就真的干不过商业。此时,还不如去转变自己,把商业模式引进来或者和商业合作。
界面新闻:过去三十年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的发展历程,作为其中的亲历者,您如何评价过去的三十年?
徐永光:总体上来说,中国公益有三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国让民进。改革开放后,政府开始进行自我改革,从政府垄断一切到释放出市场空间,社会领域里也开始释放出空间。标志是1988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基金会管理办法》。80年代,国内出现了一批有政府背景的基金会。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是最早创立的基金会,在1981年,比条例还要早。管理办法里把基金会定义为民间性的,但当时的基金会一定要有政府背景,有官办色彩,其实钱和资源还是来自民间,大量投入在公共服务领域,投入政府财政短缺的部分。
在80年代,教育、医疗、妇女儿童等等领域,政府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所以基金会的出现,有两个重要价值,第一,公民通过公益慈善机构,通过捐款,参与公共事务,参与到社会发展中来。第二,通过基金会对社会资源的动员,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公共财政投入的不足。其实当时也有批评认为不应该让社会来承担政府的责任,但这有点超越了当时中国的现实。比如农村孩子失学问题,当时对教师欠薪还大量存在,哪还有钱给孩子买书本,因为社会力量的加入,解决了四五百万孩子的读书问题。除了希望工程,还有春蕾计划、儿童基金会,妇女基金会的母亲水窖等等,对教育、农村发展、妇女儿童和扶贫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这个阶段总体上发展还比较好,尽管公益机构有政府背景,但运行管理、资源动员模式,都符合公益慈善的一般规则,其实恰恰是政府背景起了作用。比如希望工程,中国青基会就几十人,运营希望工程,但有共青团系统的支撑,可以做得很大。但存在一些问题,真正的民间机构很难运行,没有政府背景的机构难以登记等等。
第二阶段,时间点可以定在2005年,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第一次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2005年还在人民大会堂举办了中华慈善大会,邀请了一百家草根NGO参加,这些草根NGO基本上还没有得到登记的合法性。所以人们一般认为慈善事业的春天要来了。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变成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发展第二税源”,把慈善作为了苛捐杂税。全国各地大刮慈善风暴,有的地方下红头文件,按照企业销售额摊派捐款,企业又摊派到人头。
2008年发生了汶川地震。有一份研究报告发现,对汶川地震的760亿捐款中,八成进了政府账户,和救灾拨款一并使用,基本都用来做了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屋重建,也不可能做信息披露。有很多捐款人要求公开捐款用途,比如加多宝的一亿捐款,加多宝向有关部门要求信息披露,都被政府拒绝了。到了玉树地震,加多宝就不再给红十字会、慈善总会、民政部门捐款,向扶贫基金会捐了1.1亿,和扶贫基金会签订了协议,启动了一些项目。但不久后,五部委下文要求,所有捐款汇缴给青海省人民政府,遭到了13家基金会联合抵制。到了11年,出现了郭美美,令红会陷入了塔西陀陷阱。
所以,这一段时期,有人用国进民退形容慈善事业。国家要垄断慈善资源,用权力进入慈善领域,以权谋捐,对慈善、对社会爱心和慈善组织的公信力造成了伤害,这种影响直到今天还存在。
到2012年,十八大前后,发生了转变。十八大以前,中央提出了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人大会议也提出社会组织可以直接登记。十八大以后,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就有了变化,过去民间募捐给政府用,现在变成政府购买民间的公共服务,李克强总理将其概括为建立惠而不费的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政府办事,不设机构,不养人,加大向民间组织购买公共服务,提高公共服务的投资效率。《慈善法》的出台,在法律上厘清了慈善的公与私的关系,对慈善的民间性做了明确,保障了公民参与慈善事业的权益。总体上来说,公益进入了一个正常的发展阶段,官民合作和博弈,政府投入也是理性的,政府选择效率高的机构,民间也需要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
界面新闻:刚才说的是过去中国公益的三十年,那您觉得未来公益会如何发展,或者说还面临哪些障碍?
徐永光:对公益部门来说,目前慈善资源大部分都流向了政府相关的机构,这些机构得到了最多的慈善资源,转型也很难,三个利益相关者绑在一起,有政府背景的基金会、企业捐款、做的项目跟政府相关。企业捐款给这些基金会,实际上也是搞好政商关系的一个渠道。这三方形成了利益铁三角。这一问题的解决办法是,向社会披露资金流向,公开透明。
就全世界的公益来讲,基金会一般是对服务性机构进行投资,是慈善资源的上游。但在中国,99%的基金会还是自己干活。有政府背景的基金会和民间基金会都如此,这是中国公益领域发展处于非常初级的一个标志。这就导致了草根NGO资源匮乏,所以也很难推动公益生态系统建设。很多草根NGO,会和公募基金会合作建立基金,譬如中华社会福利基金会、中华儿慈会、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包括扶贫基金会、爱德基金会等等。前三家都是民政部登记的,和草根NGO合作是因为比较年轻,没有历史资源,同样也没有历史的包袱,和草根组织找到了一种共赢的模式——分享公募权。草根NGO资源少就导致了人才少的问题,有项全行业调查结果发现,35%的机构没有给员工买社保,做公益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帮助弱势群体,但三分之一的公益组织在制造弱势群体。所以必须优胜劣汰。公益机构的数量虽然会受到冲击,但质量提高了,整个行业的影响力也会提升。
还有公众参与的自觉性和理性,现在公益组织还太封闭,募捐在圈里杀熟,对公众的引导和教育做得很差,过去公众对公益的参与也受到了挫败。2015年,全球著名的调查公司盖洛普在140个国家向145000人提问:上个月你做过下列事情吗?(1)给慈善组织捐款了吗?(2)为某个机构组织做了志愿者吗?(3)帮助陌生人了吗?2016年9月19日公布了调查报告,中国在140个国家中排名末位。
慈善文化的重建,这也是未来的任务。捐款人具有的六个法定权利:捐款自愿的权利;选择捐赠机构的权利;决定捐赠项目的权利;要求受捐机构开具捐赠发票的权利;捐款享受税前扣除的权利和对捐款使用进行监督的权利。捐款人把这六个权利运用好了,就等于慈善组织的生存掌握在手中,优秀的机构可以发展,差的机构只能出局。
但一个全局性的挑战是公益向右的问题。商业向左已成为全世界的潮流。互联网信息技术革命培育出了共享经济,这个模式本身就带有公益性质。还有的商业机构发现,社会问题和需求本身就是商机。商业扩张领地时,和公益出现了碰撞。商业的力量、投资、人才等等优势都来了,但公益还很迟钝,还在抱残守缺,还坚持免费、非赢利,这就真的干不过商业。不如去转变自己,把商业模式引进来或者和商业合作。有些公益组织已经做出了品牌,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这是公益的优势,把商业引进来,力量就可以大大提升。
但从公益频道转换到商业频道,思考问题的方法、逻辑都要变,这种转换很难完成,所以至今,公益转型为社会企业的成功率也很低,列支敦士登王子办的投资基金LGT公益创投基金在中国投资,200多家从公益转型的社会企业都没看中,现在投资的这些本身都是商业。现在是公益领域对社会企业谈得最多,最先接受了这种理念,但声音大雨点小。而商业领域中很多人不懂社会企业,却在寻找商机的时候看到了机会。
界面新闻:刚才两个问题中都提到了政府对公益的参与,您怎么看待公益与政府和民间这二者的关系?
徐永光:政府在公益发展过程中要搞清楚自己的定位和责任。现代公益有五大板块组成,横向的为资源的提供方(捐赠人)、慈善组织和受益群体,政府、法律法规在上,这一结构图底下是传播。传统慈善只有施和受两方,往往就是做身边的人,熟人之间互助,现代慈善就加入了慈善组织、政府和传播。传播过去是大众传播,现在是互联网传播。
政府,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支持慈善组织的发展,慈善组织通过自己的活动,有时会推动政府的政策,推动对某些社会问题的立法和公共政策,是合作、互动、规范的关系,又有互相影响。对社会,政府要通过税收政策,通过激励措施,鼓励民间参与公益事业,同时也要保护受益群体的利益。所以,政府必须是超然的,不能和任何一方掺和在一起。慈善组织真正走入市场,才有可能公平竞争。
界面新闻:从你的观点展开来谈,那么公益最应该关注哪些领域?
徐永光:公益应该坚持问题导向,以政府还没有发现或者政府该做而没做好的问题导向,有些问题本身就是商业制造的,比如环境污染、假冒伪劣产品、食品安全等等。只要有问题,社会组织都有责任来解决。
举个例子,个人求助是一种私益慈善,公益是面向不特定人群,《慈善法》也不对个人求助进行规范。这给了公民自治的空间,让公民自我调节和解决,如果能良性发展会非常好,有人面临困难,过去向亲友、邻里求助,现在互联网帮助传播。互联网优势在于传播面广,但也造成了信息的不对称,真伪莫辨,假的东西多了就变成“狼来了”。像是“罗尔事件”,新华网告诉我,“罗尔事件”以前,一条求助经新华网传播,很快就募捐到了200万,但 “罗尔事件”以后,同样的案例,同样经新华网发出求助信息,传播力度还超过前者,最后却只募捐到2000。我们常常抱怨政府管得太多,现在政府给了空间,被我们自己玩坏了。公益机构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存在的,我希望能建立一个全国的志愿者网络,建立一个信息披露服务模式,志愿者去对基本的信息进行核实,不参与募捐。信息即时发布,公民也会有判断力。对对“狼来了”的问题也会比较有效,不要把民间救助的模式毁在我们自己手里,最后政府收回审批,又管死了。
界面新闻:“罗尔事件”也是互联网传播带来的一个恶果。那么互联网+公益的时候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徐永光:我感觉加得还不够。现在是“公益+互联网公益”,而不是“公益+互联网”,还在小圈子里,真正的“公益+互联网”,是跨出去,真正走进大众。而且法律上也有问题,《慈善法》把互联网公益管得很死。1996年,我在青基会做官网,支付手段还很落后的时候,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募捐。1999年,我也提出,互联网公益的三个“性”——选择性、便捷性、透明性,能够大大地提升慈善组织的发展和竞争,优秀的慈善组织能通过互联网吸引更多人的捐款和支持。但《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在互联网募捐必须在民政部指定的13家平台上公布募捐信息,同时可以在自己的网站上募捐。现在中国青基会只在官网上募捐是违法的。这就等于把市场选择行为变成了政府发牌照的计划行为,而且政府指定了13家机构,也会导致垄断。
界面新闻:公众一直认为做慈善就不能赚钱,对这个问题您怎么看,您倡导的社会企业分红和公众的认知其实很不一样。
徐永光:做公益自己要清醒,救苦不救穷。像过去给穷人捐钱发展成了小额贷款,利率很高,年息21%,尤努斯的格莱珉银行年利率也是21%。这是给穷人发高利贷吗?不是。首先,必须只满足穷人的需求,贷款额度小,一般不超过2万元,第二利息的收入覆盖了机构的运行成本。这样的模式和免费的模式的差别是可以做大,规模越大越烧钱,免费的模式没钱,最后只能死掉。如果真正给穷人提供价值的服务或者产品,在穷人支付能力允许的条件下建立付费模式,财务上可以持平或者略有盈余,做得越大,效率越高,成本越低,财务上不需要补贴,就能帮更多的穷人受益。在孟加拉、印度还有西非国家,大量社会企业,做穷人的市场,为穷人服务,赚穷人的钱,最后做成巨大的社会企业,肯尼亚桥梁国际学校,马上要覆盖一千万的非洲国家儿童,价格很低,教育质量大大超过公立学校,收费比公立学校还便宜。如果肯尼亚桥梁国际学校不收费的话就做不到这样的规模。
公益应该给穷人创造发展的机会,如果说出现灾害,赈灾可以做免费的捐赠物资。举个例子,像“一个鸡蛋工程”,向贫困儿童赠送鸡蛋,但发起人曹怡然就发现,给钱只会把人性恶都激发出来,让人们觉得可以不劳而获。所以她现在打造绿色养殖模式,养鸡产出绿色鸡蛋,第一供应社会,给社会解决食品安全痛点,第二让农民通过劳动而有收入,第三让农民不用外出去打工,骨肉分离的家庭得以团聚。
界面新闻:我注意到,您经常说公益要追求效率,对于效率您是怎么界定的?
徐永光:譬如说,南都基金会投资银杏伙伴、景行计划、好公益平台,是有效率的,回报率很高。南都基金会十年投入了2.5亿,构建的平台有七八十来个,都是公共性很强的平台,注重对年轻公益人的培养,像景行计划做公益机构的提升,好公益平台是让公益产品规模化。过去我做公益是资助后来变成了投资行为,追求社会回报率。比如汶川地震,我们只资助人力,资助人力开支,工资、交通费、差旅费,不发放物资。其中有个项目,南都基金会资助了5万元,因为这些钱,他们又动员了500万。这种就是杠杆效应,提升影响力,有一分钱产生一分钱效应的投资,有低于投入效果的投资,还有一种是负效应,最典型的,就是给钱,去西藏的路上,孩子们拦车要东西,把孩子们的恶都激发了出来,让他们觉得可以不劳而获,这就是负效应。给灾区重复地送东西,这是浪费,浪费就是负的。有商业模式进去,赚钱了,不消耗慈善资源,这样效率更高了,服务也会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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