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康景 黄康景深圳地产

2023-02-06 17:09 38次浏览 财经

文 记者 薛京 图 大漠

2014年9月1日是一个普通的日子。没有任何迹象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中院”)在第2审判庭进行的庭审有什么特别含义,但对于已跌入人生 谷底的王庆茂来说却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法院正在审理的是一宗标的高达5亿多人民币的王庆茂、程成芳等3人诉深圳市金顺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顺来公 司”)、深圳市绿景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绿景集团公司”)、深圳市绿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绿景房地产公司”)、黄康景、何亚兴的《委托重 整协议》纠纷案件。

没到位的转让补偿金

据悉,9月1日诉讼的被告方“金顺来公司”、“绿景集团公司”、黄康景等,参与了2007年由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下称:“华强支行”)申请的对王 庆茂的旺海怡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旺海怡康公司”)的资产重组。值得指出的是,该资产重组实则是资产转让,其《委托重整协议》系王庆茂当时被羁押于 看守所期间所签。本次诉讼,王庆茂等以协议委托方(出让方、甲方)身份,起诉资产重组协议中的重整方(受让方、乙方)不履行约定,拖欠协议约定的补偿金。

知情人郑旺根(化名)告诉记者,“金顺来公司”、“绿景集团公司”和“绿景房地产公司”的共同老板黄康景,看好王庆茂位于深圳黄金地段的政协联谊大厦优质 资产,遂以“金顺来公司”、“绿景集团公司”的名义,与羁押中的王庆茂达成了一系列将其深圳华茂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茂集团公司”)旗下资产,包括 政协联谊大厦、黄金大厦等转让给“金顺来公司”的协议。

双方在《委托重整协议》中约定,乙方首先对甲方支付补偿现金人民币1.2亿元;还要根据重整后的利润,按不同比例向甲方支付利润补偿。双方还约定了0.2亿元的违约金。

“政协联谊大厦等到手之后,‘金顺来公司’只给了我们800多万元,其中还有一部分给了中间人,实际只收到500万元,其余的就不给了,我方多次追讨无 果!”2014年10月22日,坐在记者对面的王庆茂称: “于是,我一纸诉状把黄康景等人及其相关企业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立即支付资产重整补偿款等共4.318亿元,其中重整利润补偿3.2亿元、逾期利息 0.605423亿元、违约金0.2亿元。”

王庆茂向记者介绍情况

案件交给了破产庭

“当年,我‘华茂集团公司’旗下的‘旺海怡康公司’破产重整案(2013年9月9日结案)就是由‘市中院’破产庭办理的,我认为无论在程序上还是结果上, 都严重损害了我方的合法权益。为了使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我方于2012年10月8日,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为由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 被告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于是高级人民法院以重整利润的计算与‘旺海怡康公司’破产清算案有关联,案件处理结果会影响‘旺海怡康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重整方案 的实施和结果为由,于2013年11月18日,将本案裁定移送给‘市中院’审理,而‘市中院’又把案件交给了破产庭”,王庆茂说。

“不仅如此,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负责案件审理的破产庭庭长就是当年办案的法官,我方申请本案合议庭予以回避,交其他业务庭审理,却遭到拒绝。”王庆茂告 诉记者:“2014年8月9日,我和我的代理律师向‘市中院’提出查阅与本案相关联的‘旺海怡康公司’破产重整案以及同作为华茂系列的华茂学校、建华学院 等破产案相关材料,但还是遭到该庭拒绝,这究竟是为什么?!”

“王庆茂一方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法定期间内,依法向法庭提出调查取证申请的,办案法官明知上述重整案卷材料与本案诉讼当事人双方的实体权利有直接利害关系,却以王庆茂一方非破产重组案当事人为由,拒绝王庆茂的申请!”郑旺根说。

“我方于2014年8月22日向‘市中院’申请查封冻结被告的20多个银行账户,但办案人员却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数天后才查封。这就给被告足够时间 转移资产,以至于仅仅查封了不足60万元。”王庆茂强调:“要知道黄康景可是号称拥有几百亿身价的深圳知名房地产大老板啊!”

“我知道法院查封也有难度,因为被告黄康景同时拥有3个大陆身份证,至少两个名字,一个黄康景,另一个黄康境,他还有香港身份证,香港身份证中文名是黄康境,英文名:HONG KONG KING。”郑旺根告诉记者。

说罢,他打开电脑让记者看一份材料。凑近仔细一看,是香港地区的车辆登记证,在登记车主中文姓名处标有黄康境3个字。

“车辆登记证上的黄康境的身份证号码,与他的香港身份证一致。”郑旺根告诉记者。

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原为广东建华职业学院)大门

突然破产与非常转让

“10年前,如果我称第二,在深圳就没谁敢称第一!”回忆过去,王庆茂颇有些得意。

“当时,有人身价10亿就被称为深圳首富了,而那时王庆茂的身价至少有20多亿元”,郑旺根告诉记者。

王庆茂向记者介绍了他曾经打造的“商业帝国”。“我曾经是冶金部直属矿山的一名厅级干部,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辞职下海来到深圳,历经20多年的打拼,创立了 拥有10多家企业的‘华茂集团公司’。那时我有员工1万多人,资产20多亿元,堪称‘华茂系商业帝国’。矗立在深南大道旁的高层写字楼——政协联谊大厦、 位于宝安区的黄金大厦,都堪称深圳的区域性地标建筑,当然也是我实力的象征。”

如今,网络上还有很多关于“企业家”“慈善家”王庆茂的报道。

百度搜索显示,2005年前王庆茂可谓是身兼数职、光环绕身的中国知名企业家,曾任深圳市政协常委、广东省政协委员,还担任过深圳市总商会副会长一职,以 及深圳市光彩事业促进会的执行会长,曾经获得由中央教科所与光明日报社评选的“全国民办教育十大杰出人物”。

但这一切都在十年前的一天被彻底改变了。

2004年12月29日,王庆茂被宝安区公安分局带走并关进看守所。

“我实在想不起自己究竟犯了什么罪,我感觉连警察也没搞清楚我的罪名究竟安什么合适,开始说我贷款60亿去澳门赌博,涉嫌嫖、赌,后查明我连港澳通行证都 没有,于是改罪名为涉嫌合同诈骗刑拘;2005年 1月4日,宝安区检察院以涉嫌‘向企业、公司人员行贿罪’批捕我。”王庆茂称:“我一被抓,我的公司就乱了,引发了华茂系公司资金链条断裂,和大量的债权 债务争议。我的十几个公司就此被彻底瓜分。”

“我资金链的断裂,主要因为银行把我列进黑名单,说我公司管理混乱有200多账户。是的,我有100多个账户不假,可那都是各银行领导为拉储户主动给我开 的;银行还说我豪赌,我一辈子都不赌博,哪里有什么豪赌?”王庆茂告诉记者:“把我列为黑名单,不但不发放贷款,连原来没有到期的合同也被银行废止了,银 行把没有到期的贷款收走了3个多亿,当时,我同时开工的地产项目就达7个之多,这一釜底抽薪的做法,让我直接陷入困境。”

“即便如此,如果不抓我也没事,壮士断腕,我卖掉7个正在开工项目中的任何一个都能渡过难关。我资金缺口也就1个亿左右嘛!”王庆茂称:“我的企业属于优良资产,根本不具备破产条件!”

“我在看守所里一共签了10份左右的协议。记得签其中一份零转让协议时,我流泪啦,我说我干了几十年,如今几十岁的人,连买骨灰盒的钱都没有了!”王庆茂说。

对于王庆茂的遭遇,“华茂集团公司”的原会计刘某某哽咽着告诉记者:“投资9个多亿建的学校经营的很好,光无形资产就值2个亿,破产太可惜了!”

华茂公司的会计刘某某向记者介绍情况

据记者了解,2007年1月8日“市中院”受理了“旺海怡康公司”破产清算案;仅仅一个月后,黄康景即在看守所与羁押中的王庆茂达成了将王旗下包括政协联 谊大厦在建项目等一系列资产转让给黄康景,再由黄旗下公司出资重整的意向。2007年8月9日,王庆茂等与“金顺来公司”、“绿景集团公司”正式签订了 《委托重整协议》。

对于“金顺来公司”的资质和招投标审查,王庆茂至今仍有异议。“房地产企业的注册资金至少也要1000万元,而黄康景的‘金顺来公司’在2006年成立时申报的注册资本金只有100万元,实到资金仅50万元,它怎么通过的招投标资质审核?”

“但就是这样的一个注册资本金100万元的‘金顺来公司’,于2007年7月通过‘市中院’裁定,蛇吞象般吞下了‘旺海怡康公司’。2009年5月,‘金 顺来公司’将‘旺海怡康公司’100%的股权以原价1000万元转让给‘绿景集团公司’;一个月后,‘绿景集团公司’又将‘旺海怡康公司’90%的股权转 让给‘绿景房地产公司’。” 郑旺根对记者如是说。

黄金大厦

“2014年7月,‘绿景房地产公司’用‘旺海怡康公司’的资产打包在香港借壳上市(港股代码00095),目前市值已有70亿元港币。”王庆茂称:“ ‘金顺来公司’、‘绿景集团公司’、‘绿景房地产公司’的大股东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为同一人,或系夫妻、父女关系,通过这种资产左手倒右手的手段,他们从中 获得了暴利,而我也就从‘深圳首富’沦为穷光蛋了!”

绿景集团公司:没有回应

几经辗转,记者找到了设在NEO大厦55层的“绿景集团公司”。

公司总裁办一位沈姓工作人员首先否定了王庆茂一方的说法。她告诉记者,“可能是因为个人纠纷,才有这个说法”。

几分钟后,黄康景董事长的秘书赶来接待记者。他说老板出差外地,记者请他赶快联系,请迅速回复有关问题。

直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绿景集团公司”的任何回应。

该栋大楼原名为政协大厦

市中院:等待答复

就王庆茂一方向媒体的投诉,记者于10月23日来到市中院进行核实。

费了将近1个小时,记者终于走进该院的公共关系处的办公室。

一位王姓工作人员复印了记者的证件并留下记者的介绍信后,称要把相关材料等转给领导。

王庆茂与黄康景的这场官司,最终结果如何,或许只事关个案中的企业和人物命运,但一个企业的破产与重整是否依法进行,涉及资产重组的诉讼能否得到公正审判,对全面走向依法治国的中国,却极具标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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