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00 证券简称:恒立液压 公告编号:临2016-039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暨拟质押5%以上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常州恒屹流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屹流体") 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恒屹流体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常州恒屹流体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6]2105号),核准恒屹流体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为2年。

根据通知,恒屹流体拟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25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2%)质押给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该部分质押股票用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交换本公司股票和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恒屹流体持有本公司 26,460.00万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00%,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累计数为0股。

恒屹流体将尽快办理该部分股票的质押登记手续,待办理完毕后,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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