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2——1852年

2023-02-05 04:38 27次浏览 财经

咸丰二年(1852)二月二十日,蜂拥入城的暴民们把宁波知府衙门和鄞县县署团团围住。衙役们早就逃得不知去向。农民们抢出了收禁在大牢里的一个叫周祥千的监生,又把知府大人毕承昭押解到城隍庙的戏台上,百般凌辱威吓之后又逼着他出了一张平粮价的告示。犹觉不解气,他们又一把火把宁波知府衙门和鄞县县署烧了。

来自美国印第安那州的北长老会传教士丁韪良 P.Martin)这天早晨正好在街上闲逛,他惊异地看到,一长列农民鱼贯着进入了城里的知府衙门。年轻的观察家记述道:商店都关了门,四下死一般寂静,一支大约两千人的队伍浩浩荡荡地在街上蜿蜒而行,队伍的前面举着飘扬的旗帜。他问行人,这个示威游行是什么意思?有人告诉他,这些人是要求政府削减赋税的。随后他观察到,在农民们的申诉要求遭到政府官员的拒绝后,他们的愤怒以一把大火的形式爆发了出来——农民们捣烂了知府衙门,并把府台大人的办公用品和绸缎枕头、纱巾窗帘、木雕座椅等其他奢侈品拖出来堆成小山,一把火烧了个精光。

暴动发生时,城里的生意都停了下来,部分居民也不可避免地遭到了骚扰。尽管如此,这一暴动在丁韪良看来基本上还算是有纪律的,因为他发现,当抢劫发生时,一部分暴动者守着衙门的某处房屋,禁止闲杂人等出入,担任守卫任务的农民告诉这个好奇的外来者,这里是银库,皇帝的钱是碰不得的。这也就是说,农民们不满的不是赋税本身,而是宁被地方官员为自肥腰包而加诸其身的各种苛捐杂税。

这场1852年早春发生在宁波城的暴动,起因则要追溯到几十年前。不知哪一任县太爷定下的规矩,从那个时候起,鄞县百姓向官府纳税,就有红封、白封之分——缙绅人家用红色的纸封钱投柜,普通农户则用白色的纸封钱投柜。红封按市价以两干二百文钱折银一两,白封则要三干二百文钱折银一两。按照这项地方政策,府、县两级政府的小金库及其官员的灰色收入,全要由升斗小民去承担,而缙绅大户人家,则可以免交部分“陋规”。

咸丰二年正月的一次宴集中,监生周祥千和众亲朋好友说起红封白封的事,都愤愤不平,众人怂恿周祥千领头向政府请愿。正逢酒酣肠热之际,周祥千说一声“好”,酒杯一顿,即带众人到附近的土地庙求签问神。大概神的旨意也是说此事定能成功,周祥千当即在土地庙向各乡发信,“邀同四乡百姓入城,请平粮价”。

鄞县县令冯翊得知他治下的一个小民领头“聚议”税收制度,这还了得,当即派差役把周祥千抓到县里。官家太清楚了,小民聚在一起,危险就会产生,因为乌台之众聚在起所产生的巨大能量可以轻而易举地把一个老实人变成暴徒、把一个懦夫变成登高一呼的豪杰。尽管后来周祥千分辩说,他们“请平粮价”的意思只是要求均平红白封,并没有要求取消国家税收之外的额外部分,更不会削减政府利益,但冯县令还是以聚众构党的罪名把他关了起来。故此有了本文开头民众冲击官府、抢人放火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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