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诚药业: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日期:2015-03-04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002675 股票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5-036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延期复牌及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

宜,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4 年 11 月 27 日开市起停牌。2014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2014 年 12 月 3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待具体方案确定后再召

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公告。公司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已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2014 年 12 月 11 日、2014 年 12 月 18 日、2015 年 1 月 5 日、2015 年 1

月 10 日、2015 年 1 月 17 日、2015 年 1 月 24 日、2015 年 1 月 31 日、2015 年 2

月 7 日、2015 年 2 月 14 日、2015 年 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进展公告》。由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的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

于 2014 年 1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暨延期复牌公告》,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并承诺争取在 2015 年 2 月 2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下简

称“26 号格式准则”)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上述公告详

见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停牌期间,已按照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公司原计划争取在 2015 年 2 月 25 日前按照“26 号格式准则”的要求披露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由于本次收购工作的相关工作无法在 2015

年 2 月 25 日前完成,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2 月

25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于 2015 年 2 月 25 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进展公告》。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各项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3 月 4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承诺最迟不晚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复牌,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

告书)。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交易对手方: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股东

2、本次收购的意义

本次收购是公司“制剂和原料药业务并重、内生式增长与外延性拓展共进”

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涉足行业壁垒较高的核医学领域,提

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制剂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3、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进展情况:公司已经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事项与成都云克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股东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意向

书》,双方约定了保密义务并同意共同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截至本

公告出具之日,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项工作仍在积极推进中。标的资产的

资产梳理、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工作仍在进行中;审计、评估及盈利预测等的主体

工作基本完成,但尚未最终确定;与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包括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在内的各类文件也正在有序准备之中。

二、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延期复牌的原因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各

项工作,并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进行了大量的沟通和论证,聘请有

关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全面尽职调查,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

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

由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主体较多、范围较大,导致资产梳理及方案

制定等工作量较大,中介机构开展工作所需时间较长;且相关审批事项的审批流

程较多、审批时间较长。因此,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准备工作及最终

决策程序尚需一定时间,公司无法在 2015 年 3 月 4 日前披露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报、披露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同时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3 月 4 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公司承

诺最迟不晚于 2015 年 4 月 25 日复牌,并披露符合“26 号格式准则”要求的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

三、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本次申请延期复牌后,如仍未能在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在发布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告之日起至少六个

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期间的工作安排

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交易各方及各中介机构将竭尽全力做好与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各项工作,确保在上述延期期限内完成包括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在内的各类文件。

公司将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稳妥有序的推进本次收购工作。停牌期间,

公司依然会遵循相关规定,充分关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的

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

告为准。

公司对股票持续停牌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对投资者的理解和支持

表示感谢!同时,公司筹划的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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