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民生养老好做么

2023-02-03 23:15 26次浏览 财经

经济观察报 记者 蔡越坤“借贷合同已经到期,我已经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了,请求查封、冻结与我发生借贷关系的人的银行账户了。”2019年3月26日,一位家住在河南郑州的50多岁的出借人王虎(化名)对经济观察报记者称。

另外一位出借人也表示:“按照合同规定,其中仲裁协议规定,合同到期,仲裁委员会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审理,我已经交了仲裁费了”。

跟他们类似,众多出借人开始行动。

上述出借人,均是把自己的钱借给了“有资金需求”的老年房主。《经济观察报》3月18日第912期文章《“以房养老”梦碎中安民生迷局》中报道,这些老年房主是在中安民生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民生”)自称“以房养老”模式的“指导”下,与不同的出借方发生借贷关系,将所属名下价值几百万的房产抵押给出借人,并且告诉老人们不用负责给出借人本息,由中安民生代支付。此外,老年房主们与中安民生签署了“资产养老服务产品”合同,拿所借来的钱款购买了中安民生旗下的退休系列产品。

3月中旬,记者从北京市海淀区中安民生一站式服务大厅获悉,多位老人今年以来银行卡上没有再收到“按月付薪”。

然而合同到期,多位出借人焦急地等待老人还款,多位老人因为中安民生的资金链断裂而陷入债务纠纷中。随着出借人纷纷诉诸法律,老人们可能面临名下资产被冻结、银行卡被查封的困境。

3月25日,中安民生发布发展转型兑付方案,提出三个兑付方案,拟通过六个项目运营来保障后续兑付。但据记者了解,3月28日,多位老人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报案。

对于老人的房子是否会被强制拍卖偿还债务,北京市朝阳区律管委副主任何竹兰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法不外乎情理。老人的房子是否会被拍卖,是个当前很敏感的问题,我认为人民法院会经过充分考虑,结合当前的法律规定,做出最后决定。被抵押房屋的老人们是受害人,同样如果出资人是善意的,那么同样应当受到社会的关注与法律的支持,或者说各自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相对责任。”

出借人行动

“借款人在借款时称,因为生意周转需要资金,自己同另一位出借人共出借给借款人200万,自己出借了120万。当初给老人借款时,只认房屋抵押权证。而目前,既然借贷合同到期,按照合同约定,如果老人还不起贷款,就要拍卖房子寻求保全。”王虎对记者表示。

此外,多位出借人也对记者表示,在给老人放款前,优先与老人在北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房屋抵押权证后,才打款给老人的银行卡。王虎对记者强调称:“因为有抵押权证在手,所以自己也比较放心。而对于老人将所借款投向中安民生平台也并不知情。”

3月4日王虎与借款人的合同到了还款日期,却迟迟未收到借款人的利息。彼时,他还在西安,着急且疑惑地给借款人发了信息询问情况。据王虎描述,他的借款人年龄为48岁,而他自己已经53岁了。

王虎称,3月6号,借款人表示因为资金被朋友占用未能及时周转,延迟一周后再做偿还。虽然有疑惑也着急,但是也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他只好接受延迟一个周作为还款期限。一个周后,令王虎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因为资金迟迟不还,3月11日,王虎与他的借款人相约在北京见面了解详细情况。据王虎描述,见面后,他的出借人才细细说来与中安民生签署的合同、协议等情况,并表示也在等待中安民生还款,才能给王虎还款。

王虎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听到中安民生的名字,从未曾想卷入这场债务泥潭之中。经过与借款人多次沟通未果,他决定行动了。

3月19日,王虎同另一位出借人商量,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冻结了借款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80万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供了担保书并承诺为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王虎表示,诉前冻结银行账户后,自己已经去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等待法院的立案通知。另据记者了解,多位出借人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部分出借人已经向法院申请了诉前保全资产。

而据记者从另一位出借人处得知,虽然已经向法院提交起诉书要出借人偿还借款,但是目前有相关方面口头通知,牵涉中安民生之中的老人的房产有可能涉及刑事案件,需要中止目前进程。

对此,上述何竹兰律师对记者表示,房屋能否被强拍主要看抵押合同是否有效,而在此“以房养老”案中抵押合同是否有效有待考量。原因有两个:第一、本案已由警方介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一般涉及到刑民交叉式先审完刑事再审民事。第二、还是要看,抵押时是否构成恶意串通等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或者说抵押权人是否构成善意取得。

借款人焦灼

据天眼查查询,中安民生是一家专注于养老产业发展与服务的专业性平台式企业,法定代表人为李佳豪,也是实际控制人。

记者发现,老人们与中安民生签署的“以房养老”合同,并非传统意义的“以房养老”。多位老人对合同中很多条款并不知情。今年以来,很多老人不仅收不到“养老金”,中安民生也不能代为偿还自己的借款,由此开始了向中安民生的讨债之路。

据记者了解,自从2019年3月份以来,多位老人每天徘徊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安民生一站式服务大厅,焦灼等待着中安民生能够给出解决方案,偿还出借人的资金。期间,出借方也不停在催还款。

其中有个别牵涉在中安民生平台事件之中的老人开始有还款的意愿。据其中一位老人对出借人的回复表示:“我要承担所有苦果,你放心不要紧张,我还款心一定不会改变。”但是更多牵涉中安民生“以房养老”事件中的老人已经报警,开始寻求法律的保护。

据记者了解,3月28日,多位老人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报案,并填写了《中安民生“以房养老”涉案房产上报表》,附有涉案房产详细地址、房屋所属权证号码等信息,并希望有关部门冻结房产。

何竹兰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建议,遇到这种情况不要惊慌,首先,应当报警,对公安局冷静陈述所有事实,其次,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抵押合同等效力问题。另外,还可以对曾经的公证书申请复查,并申请撤销、再次公证等方式使其失效。

3月9号,中安民生在官网发布信息,提出要“升级转型”,预计不会超过6个月时间。在众多老年人集体“讨债”的压力下,中安民生3月24日发布了一篇由法人代表李佳豪署名的一封信,信中内容指出,首先我们在配合经侦自查,同时盘点资产和项目做出行之有效的还款计划。此外,并称,如果公司转型符合预期,1年左右所有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如果公司转型不及预期,会通过出让资产和债权及运营现有的项目来保证大家的权益,这个过程可能需要至少三年时间。

3月25日又发布了一篇《中安民生发展转型兑付方案》的文章。其中,文章指出三个兑付方案,并将通过六大项目运营的盈利来保障后续兑付。

其中,第四项目收益为浙江艾科路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中安民生表示持股62%,由光大富辰代持。但是,记者根据天眼查得知,杭州光大富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虽然持股浙江艾科路铝业发展有限公司62%的股权,但是并未发现杭州光大富宸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与中安民生及李佳豪有任何股权关联。

此外,记者也了解到,多位老人对于中安民生的转型方案等并不认可。只希望中安民生可以尽快还款,然后再去偿还出借方的借款,办理房屋解押。

对于中安民生应当承担哪些责任,上述何竹兰律师对记者表示:“中安民生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有两个方面:第一、刑事方面:这个等待公安机关的调查结果。第二、民事方面:作为合同一方主体,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自然要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损失。这种骗取老人钱财的行为,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也有可能涉嫌比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经济累犯罪。本案涉及金额巨大,受害人众多,具体罪名有待于公安机关调查定性。”

北京市一位法院人士对记者表示:“如果案子可能涉及刑,法院会做出裁驳,驳回起诉,然后将起诉材料移送经侦;第二,即使涉刑,但是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部分民事案件不需要等到刑事案件结束就能审理,民事案件可以先行审理,不是绝对的先刑事后民事审理的顺序。”

“此外,即便涉及刑事,如果老人没有证据证明出借人与中安民生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法院可以直接出民事判决。但是一般涉及刑事的案件,法院会做出裁驳的可能性非常高。但是,即使法院对案件做出驳回对于被告方老年人来讲不一定是好事。因为,如果最后证实出借人与中安民生之间没有恶意串通,原告再起诉被告方的时候,利息的数量可能大规模提高。”该法院人士对记者补充称。

目前,因为中安民生的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老年人的借款,而老人面临借款到期却无法偿还出借人的贷款。中安民生“以房养老”名义之下的债务泥潭未了。

转自: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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