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19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会议在关联董事刘正涛先生、孙成龙先生、曲洪坤女士、云清田先生回避表决的前提下,以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为解决在公司产品销售过程中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客户的付款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扩大市场份额,公司通过与银行或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包括并不限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合作,为客户购车提供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同时,公司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金融机构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服务的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担保额度使用期限自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担保额度之前。对于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服务中达到回购条件的逾期客户,公司通过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大部分客户通过催收不会形成最终风险。公司成立有专门法务机构及各派出办事处在客户所在地采取控制风险措施,使公司所承担的风险降至最低,且在可控范围之内。
其中,公司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是基于与其签订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书》及《回购协议书》,并在约定的业务额度内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事项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通过公司资信审核及金融机构资信审核的信誉良好的自然人及法人客户。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汽汽车金融”)
法定代表人:孙成龙;注册资本:15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华奥路777号国家重型汽车研究发展中心科技大楼四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06007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一)接受境外股东及其所在集团在华全资子公司和境内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二)接受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保证金和承租人汽车租赁保证金;(三)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四)从事同行业拆借;(五)向金融机构借款;(六)提供购车贷款业务;(七)提供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包括展示厅建设贷款和零配件贷款以及维修设备贷款等;(八)提供汽车融资租赁业务(售后回租业务除外);(九)向金融机构出售或回购汽车贷款应收款和汽车融资租赁应收款业务;(十)办理租赁汽车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十一)从事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十二)经批准,从事与汽车金融业务相关的金融机构股权投资业务;(十三)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主要股东: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持有63.33%的股权,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持有20%的股权,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的股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67%的股权。
2、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租赁”)
法定代表人:申传东;注册资本:110,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D座1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8690250X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建筑材料;项目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21.74%的股权,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9.565%的股权。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
(二)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2020年12月31日,重汽汽车金融与山重租赁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1、重汽汽车金融
总资产:1,860,354万元,净资产:207,612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088万元,净利润8,857万元。
2、山重租赁
总资产785,389万元,净资产163,153万元,2020年度营业收入41,465万元、净利润7,356万元。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重汽汽车金融及山重租赁系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重工”)的控股子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及10.1.6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山东重工及其附属公司皆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所涉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重汽汽车金融和山重租赁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shixin/)、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以及其他途径查询,重汽汽车金融与山重租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与山重租赁签订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公司经销商向山重租赁推荐融资租赁业务意向客户,山重租赁在审核通过后与客户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公司经销商就融资租赁合同项下业务向山重租赁出具《回购承诺函》,对融资租赁合同项下通过融资租赁方式销售的租赁物承担回购义务。当经销商不履行回购义务且达到见物回购的条件时,由双方书面确认后公司承诺按《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书》及《回购协议书》约定履行回购义务并承担部分回购担保责任。
(二)本公司与其他合作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合作机构负责向公司推荐资信良好的合作商及汽车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督促并保证合作商按照三方协议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2、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违反相关合同的约定连续逾期三期或逾期时间累计超过三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的,公司自愿无条件回购合作机构对借款人的债权或借款人的车辆。
3、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的借款人在结清贷款后,合作机构将公司垫付的预付回购款返还给公司。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作为汽车销售的一种模式,按揭贷款及融资租赁服务模式已为国内汽车生产企业所普遍采用,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和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整车产品的销售,风险可控,同意该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是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的原则,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加强融资租赁业务风险管理,促进公司产品销售。与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风险可控,符合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有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本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为信誉良好的客户提供按揭贷款担保和融资租赁担保业务,该项业务的实施有利于拉动公司整车产品的销售,风险可控,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30,000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符合其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销售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三)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业务合作协议书》及《回购协议书》。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20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新租赁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主要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有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务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三、本次会议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执行新会计准则不会影响以前年度损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财政部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上市监管要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21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0年末拥有合伙人18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0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582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0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72人。
安永华明2019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43.7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42.0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17.53亿元。2019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94家,收费总额人民币4.82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毅强先生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7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专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质量控制复核人张宁宁女士,于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6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工程建筑、工业制造、建筑装饰、房地产、医药等。
报告签字会计师滕腾女士,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从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人民币134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人民币50万元(含税)。
2021年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经验、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决定其工作报酬。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董事会建议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0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以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并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6、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证券代码:000951 证券简称:中国重汽 公告编号:2021-1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39,19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8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目前拥有“黄河”、HOWO、HOWO-N等品牌及系列车型,是我国卡车行业驱动形式及吨位覆盖较全的重型汽车生产企业,也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重型卡车制造基地之一。公司的产品属于国家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生产资料,主要用于物流运输、工程建设以及清洁、消防等专用车领域。经过多年的技术沉淀及市场开拓,公司在行业内取得了较明显的技术和市场领先优势,公司产品畅销国内外,出口世界上百个国家及地区。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新黄河干线物流牵引车的重磅发布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豪沃TH7、豪沃NX等系列产品,在轻量化、标准化、舒适性、动力性、安全性等方面进行全新升级,进一步贴近了市场需求,一经推出就受到了客户的众多好评,迅速成长为公司主力车型。
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国内重卡行业一季度销量同比下降。随着国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复工复产进展顺利,受“国家加大基建投资”、“国三汽车加速淘汰”、“严查治理超载超限”、“国六实施”等政策机遇,2020年重卡行业产销量均实现大幅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全行业实现重卡销售约161.9万辆,同比增长37.9%,成为我国重卡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需求变化及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深入推进改革,坚持以客户满意为宗旨,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加快产品优化升级和结构调整,提升产品和技术竞争力。公司2020年产销增幅均处行业领先地位,全年累计实现重卡生产180,116辆,同比增长68.31% ;销售206,106辆,同比增长50.49%;实现销售收入599.38亿元,同比增长50.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80亿元,同比增长53.65%。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受席卷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球经济受到沉重打击,国际贸易大幅萎缩,金融市场剧烈震荡,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地缘政治风险再起,全球治理体系失序。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特别是疫情的严重冲击,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顽强拼搏,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经济运行逐季改善、逐步恢复常态,工业服务业继续回升,投资消费不断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历史性成就。根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101.6万亿元,折合美元约14.7万亿美元,GDP总量首次超过100万亿人民币,中国成为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唯一实现经济增长的国家。
在这纷繁复杂的经济环境下,重卡市场也呈跌宕起伏之势。第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重卡产销量大幅下滑。但自第二季度开始,随着国内疫情得到全面控制,复工复产进展顺利,加之国三车淘汰、排放升级、治超治限等一系列政策利好因素刺激,重卡更新需求不断增长,全年市场呈现前低后高的走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全行业实现重卡销售约161.9万辆,同比增长37.9%,成为我国重卡发展史上的里程碑事件。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复工复产,积极抢抓重卡行业高位增长的机遇,紧密围绕市场需求,坚持以客户满意为宗旨,提升产品和技术竞争力,不断刷新产销量记录,市场占有率得到大幅提升。在物流车板块,在持续维护现有快递、快运、危化、冷链等高端物流客户的同时,实现普货运输、大宗原材料运输市场突破。在工程车板块,加快产品转型,聚焦标载城建渣土、混凝土运输以及公路运输自卸,重点推广法规版、轻量化版车型,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全年累计实现重卡销售20.6万辆,同比增长50.49%;实现销售收入599.38亿元,同比增长50.4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8亿元,同比增长53.65%。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深化改革,企业运营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高效率取得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批准,推动企业竞争实力加强。通过优化调整各单位内部机构及业务职能,实现责权利的相统一。完成管理及技术人员的竞聘等改革工作,形成以绩效为核心的员工晋升体系和薪酬管理体系。组织开展ERP、HPM等各项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完善工作,为全面提升运营效率打下良好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新黄河干线物流牵引车的重磅发布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强烈反响;豪沃TH7、豪沃NX等新产品陆续导入市场,依托其最具竞争力的燃油经济性、高颜值的外观内饰、独创的无忧换挡与“悦享副驾”,为客户带来前所未有驾乘体验的同时创造更高的经济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营销工作迈上了新台阶,通过持续的网络优化,以及更加高效的决策机制和更加灵活精准的商务政策支持,使得国内营销团队在多个重点区域和细分市场打赢了翻身仗;在国际市场上,公司产品继续占据行业出口半壁江山。
报告期内,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积极推动莱芜智能网联(新能源)重卡项目建设工作,实现项目总装线正式投产。具备数字化、自动化、模块化与柔性化等特点的新生产基地,提升了企业装备智能化水平,实现了企业从“制造”向“智造”的转变,为中国重汽制造水平迈向一流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面对汽车行业“新四化”发展趋势,集中配置优势资源,全力做好智能网联、新能源产品准备,为未来中国重汽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退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17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21年3月30日下午14:0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云清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现已书面委托并授权董事靳文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予以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正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后,逐项审议并表决以下议案:
1、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长刘正涛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了总结。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靳文生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对2020年度工作予以总结。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3、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16)刊登于2021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4、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2,421,948,001.6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9,787,232.51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41,187,034.52元。因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股本的 50%以上,2020年度公司不计提盈余公积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按本次董事会召开当日的总股本839,192,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8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570,650,832.00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
6、公司2021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公司计划2021年度向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安银行、汇丰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银行、浙商银行、威海市商业银行、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重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信用(授信)业务,总额度不超过贰佰叁拾亿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按揭业务、融资租赁、各类保函等相关业务。
上述融资授信适用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次年度股东大会重新核定融资授信计划之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和相关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制定具体的融资计划,并代表董事会在授信额度总规模范围内签署向有关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相关文件。
7、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编号:2021-19)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属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刘正涛先生、孙成龙先生、曲洪坤女士、云清田先生对此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表决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8、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编号:2021-20)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9、关于对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重汽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11、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1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需提请最近一次的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1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1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1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16、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事务所”)现为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13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上述费用均为含税价格。
公司续聘安永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其工作报酬。《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1-21)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7、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2021-22)。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会议上做出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最近一次股东大会进行述职。同时,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4、5、7、8、16项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议案7、16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22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建议公司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
6、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于 2021年4 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1-17)。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该议案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党家庄镇南首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1、审议《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公司2021年度融资授信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为按揭及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将向本次会议作《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股东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股权登记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年4月26日9:00—17:00(信函以收到的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党家庄镇南首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50116
4、联系人:张欣
联系电话:0531-58067586,传真:0531-58067003(自动)
5、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如下:
投票代码为:360951
投票简称为:重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出席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如下:
注:在“同意”、“反对”或“弃权”项下打√。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被委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权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51 股票简称:中国重汽 编号:2021-18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9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2021年3月30日下午16:0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5人。监事王在斌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会议,现已书面委托并授权监事张亮界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予以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贾胜欣先生主持,出席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贾胜欣先生在本次会议上做了工作报告,对2020年度工作进行总结。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2、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同时,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以及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编制和审核上述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上述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并保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没有异议。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16)刊登于2021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0年度实现合并净利润为2,421,948,001.62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79,787,232.51元。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541,187,034.52元。因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已达到股本的 50%以上,2020年度公司不计提盈余公积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事项。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续聘安永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编号:2021-21)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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