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网哈尔滨10月28日电(记者 张亚云 张心觉)10月26日,黑龙江银保监局发布消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的六家分支行一天之内被连开14张罚单,处罚原因为贷前调查未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用于还贷等方面,共计罚款金额达190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市阿城区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转交他人使用,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2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方正县支行因贷前调查未尽职,贷后未及时根据风险预警信号采取管理措施,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3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绥棱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用于还贷及投资资本市场,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2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河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用于还贷,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2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市分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4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哈尔滨市西公滨路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30万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寿县支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用于还贷,依据《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罚款30万元。

其中,闻树林、王铁力、陈剑、张宇宁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方正县支行贷前调查未尽职,贷后未及时根据风险预警信号采取管理措施负有责任,被分别警告。

张祥凯、赵世明、田福磊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延寿县支行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用于还贷负有责任,被分别警告。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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