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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现状

从2003年8月1日国内首只阳光私募基金云南信托-中国龙资本成立,到去年6月1日新《基金法》正式实施,私募基金从野蛮生长,到纳入监管范畴走过十年历程,而直到今年1月17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行业才结束了长达半年的监管真空期,逐步得到市场的认可,获得自身的市场地位。

今年2月7日,基金业协会开始开展私募机构的登记和私募产品的备案工作,目前主要包括私募股权、创投、私募证券,以及证券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的私募资管产品。截至7月31日,已完成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3970家,管理私募基金5696只,管理规模为21477.2亿元。此外,截至6月底,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专户业务管理资产规模3.54万亿元,证券公司资管业务资产规模达到6.82万亿元,上述私募产品合计规模约12.5万亿。

证监会7月11日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私募基金正式有法可依。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负责人表示,私募行业队伍基本形成后,私募基金管理人集中登记备案将告一段落,从5月份开始,协会的工作重点将转移到行业服务、自律和制度建设等。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征、优势

概念: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特征:

募集对象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严格限定投资者的范围,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的范围限定为一些大的机构投资者和一些具有一定投资知识和投资经验的富有的个人,个人起点为100万。

募集方式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用于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公开募集,它是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的。

信息披露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比较低,只要求披露年报,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所管理私募基金年度投资运作基本情况。

法律监管方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一直处于灰色地带,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引导其健康发展,而直到今年,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暂行条例》,私募基金监管才有了的法律依据。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优势:私密性极高,一般由严格的预警和止损等风控机制。

追求绝对正收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高度一致,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费很少,主要依靠超额业绩报酬,只有投资者盈利,私募才能获取超额业绩报酬;投资比例灵活:股票仓位一般在0-100%之间,可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规避市场系统性风险;规模可控:目前阳光私募基金规模通常在几千万至1个亿,相对于公募,总金额比较小,操作更灵活方便;特别的激励机制:当私募基金产生盈利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一般将提取其中的20%作为回报,该超额业绩报酬只有在私募基金净值每次创出历史新高后才可提取,因此从制度上确保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高度一致。

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发行情况

去年以来,结构化的牛市不断给市场加温,私募更是趁势大力发行新产品。数据中心统计,今年以来已成立1126只阳光私募新品。

据格上理财统计,截至2014年8月30日,在发行过公开产品的1132家阳光私募管理人中,已经有357家私募机构停止运作,存活率为68.46%。整个阳光私募行业的平均存续时长仅为5.44年,而提前落幕的这些私募机构的平均存续时长仅为4.32年。从规模来看,95%以上的私募管理规模低于10亿元,其中绝大部分低于5亿元。

2013年,977家阳光私募机构整体收益率为13.63%,落后于公募基金16.31%的平均业绩。此外,全年共101只阳光私募基金清盘,其中42.6%是提前清盘。数据显示,2013年阳光私募行业发行的产品总量为598只,较2012年增长32%,在2007年的大牛市中曾经涨至451.93亿元的发行规模,在2008年迅速回落,并在随后的四年中稳步攀升。不过,行业的发行规模在2013年再次出现下滑,全年发行规模降至437.01亿元,且单月的发行规模从7月至11月连续走低。刚刚过去的2014年1月份,132.26亿元的发行规模则创下近两年的新低。

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结构

一种是管理型:这种产品所有投资者处于同等地位,发行人不承诺产品保本,投资者盈亏自负,管理人一般提取20%的业绩报酬。

产品特点:

风险和收益相对较小,管理人操作压力较小。管理型产品由于没有保本的要求,管理人投资压力较小,同时,为了产品的顺利发行,此类产品一般设置了0.8的止损线,客户最大亏损20%,对于激进型客户,风险较小。

发行难度大,个人品牌重要。由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起点高,通常为100万起,购买对象通常为富人阶层,而针对100万起点的产品,银行和信托都有较多高收益的固定收益类型产品推出,在二级市场不景气,没有赚钱效应的熊市的情况下,投资者对投资股票的证券投资基金兴趣不大,除非该私募基金由市场公认的优秀基金经理担任。所以,当最近四年市场的持续低迷时,大多私募基金难以成功发行管理型私募产品,而王亚伟发行的第一支私募却要求认购起点2000万。

另一种是结构化:结构化产品通常将投资者分为优先级和劣后级,以劣后级的资金为优先级保本或保本加一定的浮动收益或固定收益。

产品特点:

优先级利益相对安全,劣后级风险很大。优先级获得保本或固定收益的代价是让渡产品的超额收益给劣后客户,而劣后客户在承担整个产品风险的同时,可以获取产品收益扣除优先级固定收益及产品本身的各种费用之后的所有收益,劣后客户属于典型的高风险高收益,劣后承担成倍的亏损或获得成倍的收益。

产品设置预警线及平仓线。为确保优先级的利益,发行人往往在产品中设置了严格的预警线及止损线,当投资不当或产品净值持续下跌时,管理人将按照产品的风控条件执行预警或平仓动作,以确保平仓之后产品剩余资金足够保证优先级利益。

五、备案制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前景

去发行通道,产品的发行成本降低。过往私募想阳光化,获得客户的认可,必须借助信托、券商资管、基金一对多通道,而这些通道一般都要收取千五甚至更高的通道费。私募登记备案制下,只要取得私募管理人资格的私募基金公司,均可以以自身名义发行私募基金,省去了外部通道费。备案制下,对产品的成立规模没有明确要求,过往借助通道,一般要求成立规模3000万,对于名气较小,成立时间不长的私募公司来说,很难达到。而备案制下,对于一些投资能力、风控措施较好的中小型私募基金,可以利用现在无产品成立规模要求的时机,利用自有资金公开发行一期产品,做好业绩,打出品牌,获得社会的认可。

投资范围更广、投资方式更灵活。备案制下,对私募管理人自行发行的私募基金,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没有限制,相对于信托、券商资管、公募基金这些通道的各种投资限制:不能投资st,不能全仓一只股票、股指期货头寸不能超过30%等诸多限制,私募管理人自行发行基金可以全品种,投资灵活,投资比例没有限制,私募基金的灵活性是公募基金、券商资管产品所不能媲美的,私募可以设计出更加符合市场、符合客户条件的、创新型的产品,成为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发挥为高端客户提供资产配置的重要作用。

私募基金更加贴近市场化。备案制下,监管机构对私募的投资范围基本没有限制,私募管理人可以根据客户需要进行产品定制,逐步摆脱对渠道,对品牌的依赖,培育自身的忠实客户。

私募基金纳入监管会让私募行业更加规范。征求意见规定,证券资产管理规模达到一个亿就需要到协会备案,备案的私募基金要定期披露产品运作信息,有利于整个私募行业的规范化,提高行业地位与公信力,打击非法集资、地下私募、保护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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