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中国商务部发布的一则消息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这则消息的主要内容是:为全面落实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宣布的对外援助承诺,帮助亚洲、非洲有关国家应对粮食短缺等问题,近日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俞建华与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代表分别签署了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世界粮食计划署、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提供指定用途资金的协议,用于向阿富汗、巴基斯坦、埃塞俄比亚、津巴布韦、喀麦隆、索马里等国提供人道主义援助。目前,中国商务部正在与上述国际组织抓紧协商安排具体援助项目实施工作,帮助有关国家应对人道主义危机。

5月14日,习近平主席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致辞中郑重承诺,中国将在未来三年向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中国家和国际组织提供600亿元人民币援助,建设更多民生项目;将向“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提供20亿元人民币紧急粮食援助,向南南合作援助基金增资10亿美元,在沿线国家实施100个“幸福家园”、100个“爱心助困”、100个“康复助医”等项目;将向有关国际组织提供10亿美元落实一批惠及沿线国家的合作项目。

言既出,行必果。这是中国的做人做事之道。但引起关注的并不是中国迅速落实三个多月前所做的对外援助承诺,而是最近几年中国对外援助力度的不断加大。

据中国政府公开数据统计,自2013年“一带一路”战略提出以来,中国对外援助金额超过了2013年之前的十年之和。而在这四年中,发达国家的对外援助金额却在不断缩减。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公布的2015年度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报告显示,28个发达经济体的官方发展援助总额仅占国民总收入的0.3%,远低于联合国提出的0.7%门槛。

尽管将中国与发达国家在对外援助方面的一增一减作对比并不具有多大意义,但能从中看到的一点是,中国承担国际责任的意愿和能力都在不断增强。

20世纪50年代,当时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中国在自身财力十分紧张、物资相当匮乏的情况下,就开始对外提供经济技术援助,并逐步扩大援助范围。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多年里,中国在致力于自身发展的同时,始终坚持向经济困难的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承担相应的国际义务。

以前,国际舆论对中国的对外援助关注并不多。随着中国对外援助力量的不断加大,以及影响力的提升,对中国的对外援助的声音也日益嘈杂,甚至发出一些匪夷所思的论调,说什么中国对外援助是一种新的殖民主义,是为了树立自己的形象等等。

中国为什么要进行对外援助?这实际是个伪命题,因为所有发达国家都有对外援助的责任和义务。联合国对发达国家对外援助有明确要求和规定, 经合组织下属的发展援助委员会也负有协调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援助的责任。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自觉自愿地与发达国家一道进行对外援助,是作为国际社会一员应尽的责任。

与一些发达国家动不动就将对外援助与政治条件挂钩不同,中国对外援助坚持平等互利,注重实效,与时俱进,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进程中坚持把中国人民的利益同各国人民的利益结合起来,在南南合作框架下向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这完全是中国积极参与共同发展并发挥建设性作用的体现。

或许是由于中国坚持不附带任何政治条件,不干涉受援国内政,才被一些人视为“异类”而批评。但这正是中国对外援助的光明磊落之处。中国充分尊重受援国自主选择发展道路和模式的权利。相互尊重、平等相待、重信守诺、互利共赢是中国对外援助的基本原则。附加各种政治条件的援助,其实就是乘人之危的勒索,一直为中国的道德文化所不齿。

中国对外援助的目的简单明确,就是支持其他发展中国家减少贫困和改善民生。因此,中国的对外援助重点支持受援国发展农业,提高教育水平,改善医疗服务,建设公共设施,并在其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当前,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消除贫困、实现发展的任务依然艰巨。国际社会应动员更多的发展资源,加强南北对话,支持南南合作,推动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并最终在全球范围内消除贫困。在此背景下,中国愿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推动国际社会的发展繁荣。这才是负责任的大国态度。

(作者:兰辛珍 《北京周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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