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29日讯 作为推荐浙江盛天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天传媒)挂牌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所)在审计中未能发现盛天传媒1.149 亿元大额存单质押未披露的事实,被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监管公告显示,兴华所在执行盛天传媒审计中获取了上海银行签发给盛天传媒的三张单位定期存单,总金额 1.149 亿元。根据《单位定期 存单质押贷款管理规定》(银监会令 2007 年第 9 号),单位定期 存单只能以质押贷款为目的开立和使用。但兴华所未对上述单 位定期存单的质押情况保持合理的关注,也未对上海银行询证函回函中“是否被质押、用于担保或存在其他使用限制”一栏为 空白的情况下作进一步确认,导致未能发现盛天传媒1.149 亿元 大额存单质押未披露的事实。

兴华所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 1.4、1.7 条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兴华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总部设在北京,在职员工2400余名,注册会计师740余名,目前是中国前20强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其官网披露,事务所2015年业务收入为7.6亿元,全国行业排名第16位,北京地区排名第12位。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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