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二 0 一四年

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2015 年 1 月 9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富国天丰强化债券(LOF)

(场内简称:富国天丰)

基金主代码 16101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 年 10 月 24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及配套法规、《富国天丰强

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合同》、《富国天丰强化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及其更新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97

(单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 27,254,896.46

利润(单位:人民币

截止收益分配基

元)

准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24,529,406.81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

(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

本次分红为 2014 年度的第 1 次分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年度可分

配收益的 90%,且基金合同生效满 6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月最后一个交

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金额高于 0.05 元(含),则基

金须在 10 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

可分配收益的 50%。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1 月 13 日

除息日 2015 年 1 月 14 2015 年 1 月 13

日(场内) 日(场外)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1 月 16 2015 年 1 月 15

日(场内) 日(场外)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

换的基金份额将以 2015 年 1 月 13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

再投资份额,自 2015 年 1 月 16 日

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

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5 年 1 月 9 日)富国天丰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

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5 年 1 月 9 日至 2015

年 1 月 13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托管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

只能是现金分红。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

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

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

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仅限托管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

额),通过场外申购本基金的投资者的基金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

(不含权益登记日)投资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后一次相关

选择(或修改)确认的分红方式为准。

4、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或申购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或赎回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

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外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

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

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686、4008880688(全

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

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 月 9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