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晚上9点左右,桂平市江口镇盘石沙场路段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把一个躺在路上的行人碰撞致死后,驾驶员驾车逃逸。桂平警方经过6天奋战,破获了这起重大肇事逃逸案。

监控显示,事发时间为8月4日晚上9点左右,一行人走到马路中间坐下,随后张开双手躺了下来,一分钟后一辆小轿车驶过,小轿车将行人向前推行几十米后停下,车上人员打开车门查看情况,之后又上车驾车逃离了现场。

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秦锐荣

我们到现场之后,看见路上躺着一个人,是男性,年龄大概40岁左右,那个头部已被车辆碾压,看不清面目了,而且现场没有遗留肇事车辆散落的物品。

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启动侦破逃逸案件应急预案,成立专案组,会同情报大队民警一起展开侦破行动。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录像、调查访问目击证人等方式,对肇事嫌疑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地毯式摸排。

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指导员 秦锐荣

这个时间段经过事故现场这个路段的车辆,一共排查了一百多辆车辆,最后我们排查出了一辆比较吻合的,经过事故现场的这辆宝骏车。

得到这条重要线索后,8月10日凌晨1点左右,警方在桂平市金田镇莫龙村找到了肇事车辆。经现场询问,车主的父亲廖某说,他当时就坐在肇事车辆的副驾驶位上,并看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

现场声

民警:认真讲清楚,当时你应该在车上吧。

廖某:在啊。

民警:请你配合,在哪里碾压到人?

廖某:在平南和桂平交界处。

据廖某交代,当时驾驶车辆的是他的朋友覃某,桂平市紫荆镇人,当晚他们从平南回桂平,经过桂平市江口镇盘石沙场路段时,碾压到一个躺在路上的行人,事故发生后,覃某下车看了一下情况,但没有报警,而是驾驶肇事车辆逃离了现场。随后,办案民警在廖某的带领下,连夜驱车赶到桂平市紫荆镇,将正在家中休息的犯罪嫌疑人覃某抓获。

现场声

民警:碾压到什么?

犯罪嫌疑人 覃某:碾压到什么,当时我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民警:后来知道了没有?

犯罪嫌疑人 覃某:后来我知道以后都后悔了。

民警:那你到底碾压到什么了?

犯罪嫌疑人 覃某:碾压到人了。

据交警介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不得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本案中这名行人违法在先,但是嫌疑人覃某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而是擅自逃离事故现场,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嫌疑人覃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教导员 黄健华

从这起事故里面我们要吸取教训,广大驾驶员在夜间行车,首先不能盲目开车,要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不要抱着侥幸心理逃逸,而是应该首先要打110报警,如果有害怕心理的话,可以到辖区的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是交警中队寻求保护,然后要配合民警的调查和处理。

如果本案的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及时报警、保护现场、抢救伤者,也许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起案件提醒广大驾驶员,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之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千万不能抱着侥幸心理逃逸。

记者:韦嘉欣 覃英团 黄文庆 罗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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