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者网 综合报道】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香港前特首曾荫权,就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提出终极上诉申请。香港终审法院12月20日批出上诉许可,明年5月14日开庭。
业界人士估计,曾荫权已经在这一系列官司上花费逾3500万元港币(约合3089万元人民币),到了明年,则有可能突破4000万港币(约合3530万元人民币)。
曾荫权由囚车解送到庭 图自中新社
据香港“东网”报道,曾荫权20日早8时许由囚车解送到庭。代表曾荫权的律师指出,即使曾荫权故意不申报利益,但他对于漏报利益属违法行为未必知情。但原审法官犯错,没有就曾荫权是否知悉其漏报属违法一事,向陪审团作出指引。上诉方又指出,曾荫权是否知悉漏报属违法,同样关乎他的不当行为是否“严重”。
但代表律政司的律师指出,原审法官给予陪审团的指引相当公允,重申曾荫权是故意隐瞒他在涉案物业的利益,并不存在他判断错误而漏报的争议,终院应驳回他的上诉许可申请。
今年10月在狱中度过74岁生日的曾荫权,于2005年至2012年任香港特首。他在2017年2月被裁定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名成立,被判20个月。
曾荫权被指控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身为行政长官及行政会议主席,参与决定雄涛广播有限公司(后改名为香港数码广播有限公司、DBC)的声音广播牌照及相关申请时,没有向行政会议申报、披露,或向行会隐瞒他与雄涛主要股东黄楚标就深圳东海花园物业进行的事务往来及商议。
曾荫权和妻子鲍笑薇 大公报资料图
2017年3月9日,曾荫权通过律师就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今年7月底遭上诉庭驳回,但获减刑至1年监禁并减免诉讼费至港币100万元(约合人民币88.3万元)。
“东网”称,第一次上诉遭驳回后,曾荫权在今年8月要求上诉庭批出证明书,让他可以向终院申请终审上诉许可,但遭拒绝。于是转而直接向终院申请,获得受理。
《文汇报》指出,曾荫权渎职案经过两度审讯,业界人士估计他的辩护律师费共涉约3000万元港币,连同上诉庭及终审法院聆讯,则分别再多花250万元及200万元,再加上他向律政司支付的100万元讼费,接连的刑事诉讼,曾荫权已经花掉逾3500万元港币。若再加上明年5月展开的诉讼,预计讼费将突破4000万元港币。对普通人而言无疑是天文数字。
12月20日当天庭审结束后,曾荫权戴着手铐由囚车解送回赤柱监狱,预计他将于2019年1月刑满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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