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汽车市场变暖,

消费者和4S店之间的投诉纠纷

会相应增加。

根据国家商务部2017年发布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销售过程中的行为规范、市长/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都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但是记者在梳理了很多汽车消费类投诉后发现,消费者的维权之路仍然很难。

典型案例

东老师今年1月在上海南路

上海广仕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买了一辆名爵车

提车的时候发现这是库存车

再仔细看

在合同和发票上盖章的是两家企业

东老师:“我买车和我签约的名单是上海光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给我的收据是上海成药4S店。请继续告诉我,这辆车两年免息,贷款1万韩元,付利息时收取2700韩元以上的利息。”

记者在董老师提供的合同上看到了

除了标明品牌和型号外。

没有生产日期

明显违反有关规定

但是广施汽车邹老师说

“他毫无问题地提出的车”

双方各执一词

请参阅《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区域内的汽车销售和相关服务活动

进行监督管理

记者来到浦东新区常务委员会

对方反而把球踢给了市场监督局

妻子:消费者投诉由区市长/市场管理局负责。

记者:你叫什么名字?

妻子:这是我的办公室。

然后她把记者推到另一个部门。

——综合处

记者:你那边是综合处吧?

老师:汽车消费的话,你通过我们新区新闻办公室,我们又不对外了。

记者:你叫什么名字?

老师:找新闻做好吧?

记者转战浦东新区新闻办公室

收到了新旧常务委员会

叫丁的职员电话。

根据要求提供采访大纲后,

收到的回答是咨询领导

然后就做不到了

在记者的调整下。

广施最终退还了额外的利息金。

作为另一位李小姐的权利保护,

同样困难重重

李某去年9月在静安区泰路的上海腾迈汽车销售公司达成协议,两个月后制造商将向购车者返还2000元补贴。

经过反复起诉,她直到今年3月10日才收到这笔钱。

更奇怪的是,钱不是吉莉莎给她打电话的,而是自称是华政公司的职员的朋友,加上她的微信货款。

李小姐:“我总是认为他们的做法不规则。我不是抱怨该怎么办,而是不希望其他消费者也遇到这种情况。”

关于这个不满

静安区常务委员会的职员也表示:很难调查。

“这纯粹与制造商补贴有关。

这个业务部没有办法。

可以做这件事。" "

汽车权利保护真的很难吗?

听众陆小姐去年12月在闵港区九大路

龙耀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买了一辆奥迪A6车

合同包括保险等共约定了44万韩元

当场交了1万韩元定金后。

听说要提高16000韩元的费用

卢小姐:“就让他退押金吧,他不想退押金。”

记者联系了闵行区常务委员会

当天消费者收回了定金

商务科科长张伟民:“刚刚被销售人员指控你强迫消费,消费者要拿回保证金。”请快点还给别人。当天就解决吧。”

不管管子是什么,结果都很不一样!

记者的调查显示,上海市政府去年12月发布了专门文件,汽车销售监督由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市场监督部门负责执法。由于尚未公布细则,部分市场监督局以《商务部》的规定为箭,让消费者去找常务委员会,有的常务委员会又把球踢给市场监督局,或者不予理睬。

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两个部门如何补充舞台或越过前一阶段?

三个投诉案例

只有闵行区给出了好答案

资料来源:上海新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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