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道信市民康老师最近向南道公司支付了1万韩元的定金,为子女购买了一辆44.8万美元的奥迪Q5L汽车。由于各种原因,一年之间没有提到车。现在这款车停产了,不仅车不见了,连1万韩元的定金都不能退还。

负责此事的4S店售货员否认姜老师的主张不真实,并表示支付定金后不要车,企业联系无果,只能按合同办事,定金不予退还。

消费者:买车不能退还定金。

姜老师介绍说,去年2月28日,他为女儿在珠海丽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4S店)预订了一辆奥迪Q5L车,车价为44.8万韩元,当场支付了1万韩元的定金。“去年4月3日,4S店通知我去商店提车,但我没有时间。销售说车先给了其他用户,之后车来通知我。直到今年4月为止,没有人联系我。(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美国电视记者)。)姜老师对记者说。

这是强老师提供的与4S店售货员的聊天记录。

根据姜老师提供的与这家4S店销售人员的聊天记录,该销售人员4月7日将这辆车分配给其他用户后,留言告诉姜老师等下一辆车,大约5月以后没有积极联系姜老师,也没有通知姜老师2022年停产。(阿尔伯特爱因斯坦,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

据姜老师说,去年4月以后工作忙,想不起预订汽车的事。直到今年来珠海看一个朋友后,才想起自己去年定的车,想去4S店看看订的车情况怎么样。

4月Q5L汽车到4S店。

但是到达4S店的时候,事情没有想象的那么顺利。“一到4S店,我的销售就订购了2021,但现在没有了。只能买2022个。”姜老师告诉记者,这位销售人员现场态度不好,决定退还那辆车的定金。

“我提交退款后,售货员让我准备去年签订的合同和收据。请再退款。”姜老师告诉记者,准备好资料后再登上商店,对方没有及时提车是违约,不能退还定金。“去年4月那辆车已经先卖给了其他顾客,现在没有我的车型,也不退还定金,我认为这不合理。”

4S店:合同明确,保证金不退。

姜老师反映的情况是真的吗?为什么订了车却不能送货?姜老师支付的定金能否退还,企业将如何处理?

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南都记者于5月9日上午打电话采访珠海丽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服务江老师的销售人员。“我们都是按合同办事的,当时姜老师签的合同上都规定签合同后要签贷款文件,车去商店预付了三个工作日,不做这两个,定金就不退了。”那个售货员对记者说。

根据姜老师提供的与4S店的购买合同,其他约定事项一栏用手写着:“签订合同后签署贷款资料,3个工作日支付汽车到达点的定金。”

这名销售员回忆说,去年4月,他反复敦促姜老师签署贷款资料后,向其他用户释放了汽车。对于姜老师预订的车型不再生产,该销售员回答说:“2022年不会有2021年的车。”据该销售员透露,姜老师于2022年2月确定了不能再购买的2021型Q5L汽车。

该销售人员提供了多次联系客户的电话截图。

姜老师反映了销售新车的承诺,是去年5月左右到达的,但之后没有再联系,售货员否认到去年6月为止一直在和姜老师联系。直到姜老师明确回答说不想要这辆车,他才一直联系我。然后销售提供多次联系客户的截图,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对此,姜老师否认说,没有得到这个销售打来的印象,女儿也没有说不喜欢这辆车,也没有不要车的意思。

对于定金能否退还,记者得到了否定的答复。“这笔定金肯定不能退还。合同上已经写明了。”那个售货员对记者说。

律师主张:能否退还购买汽车的定金,取决于谁违反了合同。

姜老师能拿回定金吗?企业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吗?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南岛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法律界相关专家。

广东品德律师事务所杨晓峰律师表示,4s店是否承担退还定金的责任取决于双方。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谁存在违约行为。虽然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车到店3个工作日交首付”,但是双方在后续的沟通中约定江先生等待下一辆车,即视为双方对交首付的日期约定做了相应的变更。如4S店在2021年4月份至2022年2月份车辆停产这期间,没有积极主动寻求车辆交付给江先生,也没有主动跟江先生沟通,4S店应属于合同违约。合同违约适用定金罚则,故4S店应当向江先生双倍返还定金。但如4S店所说,确实是因为江先生明确表示不要该车辆,则江先生属于违约,同样适用定金罚则,江先生无权要求4S店退还定金。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签订购车协议时要特别注意约定经销商合同义务的条款,如交车方式、时间、地点。合同条款应明确约定消费者延时提车和经销商无法按合同约定交付车辆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和收集相关证据,在发生纠纷时,可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有力的依据。

采写:南都记者 杨亮 赵雨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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