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14日消息(《海峡都市报》记者陈成宗)3月,住在莆田黄石镇的李女士在莆田市大方太合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预订了一辆奥迪Q3车,并支付了1万韩元的预订金。但是一个月过去了,车辆迟迟没有送到,所以李女士即使对方想退还预付款,也不能如愿。最近,李女士在海图上向报纸热线反映了这件事。

李女士表示,今年3月,她和家人看中了莆田大方太合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奥迪4S店)的一辆奥迪Q3车,从本月21日开始向4S店支付了1万韩元的定金。李女士本来看中奥迪Q3(1.4T)版,但售货员说这个型号没有现货,改为Q3(2.0T),但后来这个型号脱销了,来回走了很多次,改为Q3(1.4T)。她说,本来买车是件高兴的事,但自己订车这么不顺利,觉得4S店在忽悠人,所以想退还定金。接着,李女士向工商部门投诉,得知如果4S店不能供应,4S店必须退还双倍的定金。所以她向奥迪4S店提出了自己的要求,但被对方拒绝了。

Putian Dabang对Audi 4S卖场销售部经理董老师说:“由于3 ~ 4月公司减产和初期库存的影响,Q3(1.4T)货源不足。”他说,李女士交的是定金,他们只能退还顾客支付的金额,不能双倍返还。

福建玲珑律师事务所潘培秀律师介绍说,“定金”和“定金”只有一个字的差别,但在法律上有很大的差别。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就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定金,买家不履行条款就可以收回,4S店不履行条款就不需要双倍返还。

昨天记者获悉,在辖区工商户的调解下,目前商家已经为李女士更换了其他型号的奥迪Q3轿车,并给予了价格优惠。(威廉莎士比亚,《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Northern Exposure(美国电视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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