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在树荫下睡觉时意外地被车压死了。6月13日,北青报记者获悉,顺义法院因过失导致死亡罪,并判处肇事者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18年8月31日10时许,杨某在北京市顺义区某建筑材料配送中心院内驾驶黑色奥迪汽车期间,因不尽义务在院内睡觉的男亲戚某身体被践踏而死亡。鉴定结果显示,齐某符合创伤失血性休克死亡。杨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其家属已赔偿受害者亲属经济损失,并寻求谅解。

杨某在法庭前陈述说,案发当天在顺义区北石口村的一个院子里租了脚手架。开车进入院内时,齐先生躺在路边的树下。智某看到汽车经过,站起来让步了。杨先生原路返回,拐弯的时候没注意到查克还躺在那棵树下。这时有人喊轧,赶紧停车,看到一个人躺在车后,当时正在呼吸。(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救护车到达现场后,急救医生确认了那个人的死亡。

在政审中,杨某认为案发地点属于道路,应构成交通肇事罪。

顺义法院审理说,案件现场有围墙、大门、院内有路标、标志、租赁公司的经营场所,进入院内的车辆都有相关单位和业务往来车辆,因此没有公共交通道路的开放性、公共性特征。这个案件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求,如果杨某的过失导致一人死亡,就应该办。杨某有自首情节,认罪悔过,积极赔偿受害者亲属经济损失,获得对方谅解,对杨某判处从轻处罚和缓刑。

因此,法院因过失导致死亡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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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北清网

编辑: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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