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31日中午,北京西城区城门外大街发生一起驾驶碰撞事件。一名出租车司机和一名奥迪车司机因驾驶纠纷发生身体冲突。出租车司机用钢管砸奥迪车后,奥迪车司机撞倒了出租车司机。奥迪司机刘某被警方刑事拘留。北京青年报4月11日从北京审判信息网获悉,奥迪车司机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期2年执行。

2018年7月31日中午,北京西城区城门外大街发生一起驾驶碰撞事件。当时的视频显示,出租车司机从后备箱里拿出管状器具,砸碎奥迪车的玻璃,奥迪车迅速离开,在场的一位女士激动地说:“孩子在车里砸车干什么!”说。“奥迪,奥迪,奥迪,奥迪,奥迪,奥迪,奥迪,奥迪,奥迪。北青报报道说,事故发生时出租车司机和奥迪车司机因驾驶纠纷发生冲突。据目击者称,出租车司机用行李箱的钢管砸碎奥迪车挡风玻璃后,奥迪车司机逆行撞倒了出租车司机。之后,警方询问了王先生(男,45岁,北京人,出租车司机)和刘(男,31岁,北京人)

根据判决书,公诉机关和刘某的辩护人在审判中提到出租车司机王某也有一定的错误。

据公诉机关透露,2018年7月31日11时左右,刘某在西城区副城门外街道因行驶问题与受害者王某发生肢体冲突,开车撞上了王某。王某右侧胫骨大骨节骨折、左侧9号和10根肋骨骨折、双肺挫伤、胸腔液、左侧眼眶骨折、全身多发皮肤裂伤等。鉴定结果显示,王先生受的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刘某知道事件发生后别人报了警,但在现场等着。刘某家人代表受害者赔偿,得到了谅解。

公诉机关建议,根据被告人裕仁所具有的认罪认定处罚、受害者存在一些错误、当事人刑事和解等轻量形象情况,判处被告人裕仁8个月至1年零2个月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在审判中,刘某对嫌疑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并签署了签名区决,在开庭审判过程中也没有异议。

刘某的辩护律师表示,刘某有自首的情节,受害者犯了一定的错误,刘某积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寻求谅解。建议法院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考虑到刘某自首的情节,法庭可以认罪悔过,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获得谅解,依法适用从轻处罚和缓刑。法院以刘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2个月,缓期2年执行。

(北青报记者李哲柱张月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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