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方便快捷,深受大家的喜爱。它属于非机动车,对司机没有资格要求,也没有严格的限制管理,因此,骑车人技术不成熟、安全意识薄弱、超速、闯红灯等行为比比皆是,有很大的安全隐患。近年来,电动车和汽车发生的交通事故数量不断增加,很多人对电动车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过程是怎样的产生了疑问。律师对话第388号浙江丽协律师事务所张振宇律师要求我们给出答案。接下来一起看一下张振宇律师的对话内容。(大卫亚设)。

1.电动车属于汽车吗?怎么定义?

张振宇律师答: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规定,时速在20公里/h以下和车辆重量在40公斤以下的判定是非车辆,最高设计时速在20-50公里/h之间,车在40公斤以上的判定很轻,但实践中有如此严格的规定。浙江省内对二轮电动车都不进行车辆性质检查,一般认为都属于非机动车。

2.电动车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理过程是怎么样的?

张振宇律师回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9条机动车和汽车、汽车、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根据保障安全的原则,以现场拍摄或事故车辆现场位置标记等方式固定证据后,应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场所,并协商损害赔偿处理,本规定第十三条有轻微交通事故的,应确定事故现场证据,及时撤离现场对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要保护现场,及时报警,交警要按照相应的程序处理。

3.电动车逆行和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如何认定?

张振宇律师回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的限度内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错误,根据各自错误的比例分担责任。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犯了错误,根据错误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汽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10%以下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负赔偿责任。

从法律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逆行电动车和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汽车没有责任,汽车只承担10%以下的责任。如果汽车有错误,就要根据双方的错误承担责任。

4.如何承认超标电动车和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

张振宇律师回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8条第3款,非机动车的外形、质量、刹车、车型、夜间反射装置应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超额电动车显然违反了上述规定,所以在与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般要减轻汽车方面的责任。因此,如果超过标准的非机动车和汽车发生交通事故,一般承担次要责任以上的责任。

5、无证驾驶超过标准车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张振宇律师回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人。

没有取得汽车驾驶执照、汽车驾驶执照被吊销或暂时扣押的人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莎士比亚)。

汽车超过规定速度的50%。

强制机

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我们可以看出如果超标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那么无证驾驶就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仅仅属于超标而依旧被鉴定为非机动车那么不用接受行政处罚。


张振宇律师执业曾任在职期间代理民商事案件及刑事案件400多起,协助律师事务所为多家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期间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竭诚为每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倘若您在生活中有相关的法律问题困扰,不妨点击文章底部“了解更多”获取张振宇律师一对一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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