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踏板的新国家标准

北京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有白色车牌,街道已经相当普遍了。

但你可以发现很多这种车车速很快,脚蹬子也被拆除,而且没有人来纠正这种行为。这是什么原因?

骑行者普遍诟病,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必须有脚蹬子纯属多余,不但妨碍骑行感受。而且车辆往后倒时脚蹬子也跟着往后倒,影响拌腿。再说这么好质量的电动自行车,成年累月也用不着脚蹬子,这必须安脚蹬子道理何在?

所以很多骑行者都干脆把它拆除了。

电动自行车与普通自行车最重要的属性区别“速度”,被淡化了,而以自行车形态标志脚蹬子来为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定性。这样以超过人力自行车速度的电动自行车加上脚蹬“像”自行车而被定义非机动车就成为事实。其实以有没有脚蹬子来作为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的鉴别标准并不科学。现在脚蹬子只作为“自行车标志”而存在,而实际使用功能却被忽略。电动自行车有脚蹬子的“符号”作用大于实际作用。

至于说没电的时候可以蹬着走,且不说这种情况很少发生,即便脚蹬电动自行车和蹬真正自行车完全不是一个感觉,蹬起来又慢又沉,而且现在在大街上很难看到有蹬着走着电动自行车,这个功能根本就被弃之不用。

那么电动自行车脚蹬子可以自由拆除吗?严格来说,拆除涉嫌改装是违反规定的。但由于拆除没有监管,所以骑行人随心所欲的现象比较普遍。

新国标有了,却没有严格执行到位现实中这样的问题,谁也不知道怎么解决。也许慢慢的就变成了一个潜规则,要不出事,那就什么事也没有,如果骑行出了事才能按这个标准来抠。也只能是这样的结果。

有人说你纠结这个问题纯属瞎操心。恐怕现在没人关心这个事。你定你的标准,我骑我的车,小题不需大作。

但作为法规和规章,还应该有它的严肃性,这问题虽小却值得思考。

如果要变通,也有一个做法。就是允许合格上了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根据自身使用需求,拆不拆脚蹬子自行决定。如果这样也可能对骑行安全没有影响,同时那将十分人性化。

亳无疑问,这项规定如何执行到位还有待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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