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不到6万韩元的新能源车,消费者不到一个月就有6-7次故障和3次维修。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12315指挥中心去年共收到关于汽车的投诉举报共3468件,江淮、宝马、奥迪投诉最多。229件新能源汽车投诉中,涉及江淮、长安、特斯拉等品牌。

案例一

新能源汽车“电池”变了

记者注意到,去年11月,消费者刁先生与六安市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汽车买卖合同,购买一辆价款为6.5万元的电动汽车。刁先生在购车合同中同汽车销售公司特别约定交付车辆的电池为磷酸铁锂电池,在提车时刁先生也与销售人员多次确认电池类型。但当刁先生给新车购置保险上牌照后发现,所提电动汽车的电池为三元锂电池,并非合同约定以及向销售人员确认的磷酸铁锂电池。刁先生认为汽车销售公司存在欺诈,要求加倍赔偿。汽车销售公司则表示该款车辆的两种类型电池各有优缺点,是生产厂家随机配备的,不影响车辆价格和性能,因此不会对刁先生造成损失。因双方未能协商一致,刁先生将此事投诉至六安市消保委。

六安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后,查看了刁先生提供的购车合同、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书等材料,并与被诉方汽车销售公司取得联系,确认刁先生所述基本属实。刁先生提供的购车合同上标注了“磷酸铁锂电池”字样,汽车销售公司承认交付给刁先生的车辆配备的是三元锂电池,不是刁先生多次确认要求的磷酸铁锂电池。汽车销售公司表示因新来的销售人员对电池类型以及如何辨别不了解,疏忽大意造成交付汽车的电池与约定不符,公司并没有恶意隐瞒和欺骗刁先生的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汽车销售公司补偿刁先生1.2万元,双方不再有其他争议。

案例二

不到30天,新能源汽车出现六七次故障

记者注意到,合肥市有关新能源汽车投诉也不少。2021年11月29日,许先生反映当年10月26日从商家购买的某新能源电动汽车,发票价格58900元,到目前为止出现了六七次动力电池故障,维修了三次,故障还是没有解决,投诉商家。

接到投诉后,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11月30日开展调查工作,联系企业进行处理,经调解,商家对车子进行维修并于12月3日对消费者进行赔付。

当年10月23日,另一位消费者反映于该年1月31日在某4S店购买思皓x8一辆,车子于9月21日进店进行二次保养时,孙先生向商家反馈车辆油漆有脱落情况,经4S店现场检查车辆油漆有腐蚀的情况,建议其自行维修,孙先生不认可,要求投诉。

接到投诉后,经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调解,最终达成一致解决方案:4S店将车辆掉漆部分重新做漆,同时4S店给予投诉人车辆代步费1500元。去年10月24日下午,4S店将车辆代步费支付给孙先生,车辆留店做漆。4天后,该车辆做漆结束,孙先生验收无误、提车离开。

江淮、宝马、奥迪投诉最多

记者从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去年,该局12315指挥中心共收到关于汽车的投诉举报共3468件,已办结3401件,其中投诉3269件、举报199件。投诉主要涉及质量、售后、合同和价格四方面问题。其中质量问题投诉最多为689件,汽车售后服务问题为673件,关于汽车合同问题投诉则有597件。

记者还注意到,投诉举报主要涉及的汽车品牌有江淮86件、宝马43件、奥迪38件、别克32件、雪佛兰25件、奔驰23件、福特19件、奇瑞17件等。

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去年全年,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共收到关于新能源汽车的投诉举报共229件,已办结228件,其中投诉212件,举报17件。新能源汽车投诉主要涉及汽车质量、电瓶质量、收取服务费、新能源汽车收费问题。据悉,新能源汽车的投诉主要涉及的汽车品牌有江淮、长安、特斯拉等。

诱导消费是汽车消费纠纷重灾区

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安徽省消保委共受理超300例汽车消费投诉案件。六安、铜陵、马鞍山、合肥、滁州、芜湖等六市的投诉量占比达78.7%。投诉的内容则集中在质量、定金、售后、宣传等方面。

安徽省消保委指出三点汽车消费纠纷“重灾区”。首先,诱导消费成行业“顽疾”。59例案件涉及诱导消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占比17.7%;11例案件涉及强制消费,占比3.3%。主要表现为,一是虚假口头承诺,设置陷阱、诱导甚至是强制交费,有消费者称:“费用交完,立马变脸”。二是刻意隐瞒产品瑕疵,附加不合理条件销售产品和服务。三是合同欺诈,利用消费者疏忽大意,在合同上做手脚。

“小病大修”也是一大难点。46例案件涉及售后服务偷工减料、擅自加项、小病大修等,部分经营者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获取更多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在发生汽车消费纠纷问题时,消费者举证难,鉴定难。有25例案件涉及取证难。9家公司关店引起消费者投诉。经营者利用信息不对称优势,漠视消费者诉求,巧立名目,敷衍应付,推诿扯皮,甚至关店跑路。

安徽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要求商家把口头承诺写进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消费者要注意和规避交付环节套路。消费者同时也要保存售后服务相关证据,避免因自身问题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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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馨璇 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 陶伟 通讯员 李雅婧/文

审核:马翔宇 编辑:李享 校对: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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