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岛灯的全称是“危险警报闪光灯”,俗称“双岛灯”,是汽车的一个信号灯,是提醒其他车辆和行人发生本车特殊情况的信号灯。每天行驶过程中,如果需要在路边临时停车或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司机们都喜欢打开“双闪光灯”以方便其他车辆的注意,但这样做真的安全吗?(大卫亚设,Northern Exposure,)你真的用危险警报闪光灯吗?带着这样的疑问,今天和大家谈谈双闪问题吧!

如何正确使用“双闪光灯”!

1、大雾天开车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8条,汽车夜间有路灯、照明不良或雾、雨、雪、灰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时,应打开前灯、指示灯、后车灯,汽车雾天行驶应打开雾灯和危险警报闪光灯。

通过法律,我们知道,在普通道路上行驶,只有在有雾的日子才能打开“双闪光灯”,打开雾灯。雨、雪、灰尘、天气等其他东西,在普通道路上行驶的话,不能打开“双闪光灯”。

2,高速公路上出现恶劣天气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81条: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如有大雾、雨、雪、灰尘、冰雹等低能见度天气条件,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应打开雾灯、近光灯、指示灯、前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的距离。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打开雾灯、近光灯、指示灯、前灯、危险警报闪光灯,速度不能超过每小时40公里,要与同一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3)能见度小于50米时,打开雾灯、近光灯、指示灯、前灯、危险警示灯,每小时不要超过20公里,从最近的出口尽快离开高速公路。

由此我们了解到,只有在高速公路上能见度不到100米的恶劣天气时,才能打开危险警报闪光灯,打开雾灯、近光灯、指示灯、前灯,车速不得超过40公里/h。

3,故障或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0条:汽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阻碍交通,难以移动时,应按照规定打开危险警报闪光灯,在车后50米至100米之间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同时打开警示灯和后位灯。

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时,应打开“双闪光灯”,提醒其他车辆注意,避免二次事故。

4。临时停车时

路边临时停车是常见的,也是最容易忽视安全的时刻。这时一定要打开双闪光灯,以便后方来的车能及时发现自己的停车状态。尤其是非机动车道或车道停车的时候。(阿尔伯特爱因斯坦)(美国)。

5。牵引故障车辆时

牵引出故障的汽车时,牵引车和牵引车都要打开双闪光灯,提醒别人自己的车处于不正常状态,并及时撤离。

6。在组建交警部门允许的车队时。

需要注意的是,车队开着双岛灯行驶,应允许获得交警部门许可的车队在行驶中使用双岛灯,未批准申报的车队在行驶中使用双岛灯的行为在法律上是不允许的。(威廉莎士比亚,温德萨默,交警,交警,交警,交警,交警)

在我国,双岛灯有非常严格的使用要求,不仅要考虑自身安全,而且要在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合理使用。今天,一些车辆正常行驶时以双闪光灯低速行驶拨打电话,变道时打开双闪光灯等现象仍然很常见。触手呼吁司机掌握车灯的正确用法,放弃不良习惯、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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