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马一年多后,新疆乌鲁木齐市原市长/市场李伟受贿的细节最近被公开。

据有关起诉书称,1998年5月至2020年3月,李伟利用职务非法收受财物,要求折合人民币约2114万元,其中约808万元实际上没有得到。据检察机关透露,李伟受贿收益包括从一万韩元到几十万韩元的8个名牌手表、商家“支付”的机票费、水电物业费、保姆雇佣费、儿子的补习费、在北京的房租等。

利伟图片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督委员会网站

低价买房,高价卖房,变相收购800多万韩元

公开资料显示,李伟,男,回族,1966年6月出生,新疆乌鲁木齐人,1983年12月入职,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曾担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贷部总经理、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县级)、乌鲁木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乌鲁木齐县委副书记、县长等职务,2016年8月担任乌鲁木齐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

李伟于2020年4月因严重违反纪律而受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同年9月举行了双重会议。据纪检部通报,李伟充当邪恶势力犯罪团伙“保护伞”,企图审查对抗组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公交车使用、葬礼编排机会筹集资金,犯规接受宴会和旅行安排。收取可能影响公平执行公务的礼物彩礼金,利用职权为周围工作人员谋私利,违反政策反复享受福利损失,支付他人本人应支付的费用。生活奢侈,众人聚集赌博,道德败坏等。

2020年10月,克拉玛依市检察院就李伟受贿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从1998年5月到2020年3月,李伟有私营企业主30人,干部3人,负责改组国有企业、承揽工程项目、批准、

梳理李伟的“贿赂清单”的手表是关键词之一。据检察机关的嫌疑,李伟先后收到了8块名牌手表,最贵的超过25万韩元,剩下的3块超过10万韩元。

以高价出售房地产,以低价买入,是李伟的另一种行贿方式。

此前起诉书介绍,2004年5月至2015年8月,李伟为新疆某开发有限公司协助自治区交通厅第一运输公司改制、台湾郎川峰京二期房地产项目合作开发等,评估结果显示,该房地产价值为186.3万韩元,相当于李伟变相索要了83.7万韩元。

李伟从2015年初到2018年10月,新疆某公司在乌鲁木齐县拖车野营场项目选址、项目落地、土地征用、工程项目批准、绿化验收、煤气开通等方面提供了帮助,要求李某甲的财物共计832.0468万韩元,其中540.8828万韩元实际上没有获得。

检察机关指控李伟和李莫甲之间的“权钱交易”包括3套房地产。李伟在2015年初要求李某甲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金额出售位于乌鲁木齐市水毛区地区的一栋别墅(面积336.34)。据评价,2015年7月,该房地产的价值、装修价值、家具家电共计548.7148万韩元,实际以360万韩元出售给了李伟。相当于后者变相要求财产188.7148万韩元。

2016年8月,李伟又提议更换李莫甲开发的另一栋别墅,作为乌鲁木齐水毛区的别墅。2017年2月,李莫甲同意更换,并按照李伟的要求装修了这座别墅。评价结果显示,2017年2月,李伟的原别墅房地产价值为291万韩元,装修价值为277.1882万韩元。要更换的别墅为924万韩元,维修费为185.71万韩元。李伟通过上述住宅更换方式要求540.8828万韩元,但尚未进行实际更换。

2017年1月,李伟要求李莫甲以70万美元购买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套房子。据评价,2017年1月,该房地产市场价值为62.3万韩元,李伟乔装打扮,索要7.7万韩元。

酒席上把人分成三等股,分成三段

副厅级干部李伟可以说手雷财物“五花八门”,从几百万的别墅到几千元的手机话费、机票、理发店充值卡等,都是别人“买单”。

起诉书介绍说,2007年3月至2018年7月,李伟为新疆某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了土地性质变化、车辆检测等情况。

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某乙现金5万元,安排马某乙为其家人及朋友订购机票15张花费2.262万元,为其和妻子的手机充值0.5万元,为其子交补习费1.786万元,安排马某乙为其奥迪Q5越野车购买保险、轮胎、行车记录仪、维修保养共计1.4119万元,以上财物折合共计10.9599万元。

2014年7月至2020年1月,李伟安排罗某甲为其购买2张头等舱机票费用共计0.838万元、为其长子李某乙支付北京房租46.32万元,收受罗某甲现金1万元,以上合计48.158万元。2019年5月,李伟为罗某甲承揽智能公交系统项目提供帮助。

2015年7月至2019年11月,李伟为新疆某市场经营有限公司在小区工程验收、建材市场增加农贸功能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2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贾某现金3万元,并安排贾某为其支付雇佣保姆费9万元、免除物业费4.3724万元、支付暖气费1.437万元、支付电费2万元、购买蔬菜和肉类折合共计1.7583万元、支付3次家庭旅游费用4.3841万元,以上合计25.9518万元。

2018年6月至2019年11月间,李伟每周都向私营企业主贾某要菜要肉,有时还打电话催:“老贾,你不送菜送肉,是想把我们家饿死吗?”该交水电暖及物业费时,李伟竟质问贾某:“我是副市长,我还要交水电暖和物业费吗?”他甚至连理发费也要老板购卡支付。在与办案人员谈话时,贾某说:“一个首府城市的副市长整天找人要肉要菜的,一点形象也没有。”李伟把管理服务对象当作自家的“提款机”“摇钱树”,随要随取,他曾说:“我出门从来不带钱,我还需要花钱吗?全部都有人买单。”

据披露,李伟认为自己处处高人一等,与其他人不一样,必须有特别的安排。在接受老板宴请吃喝时,他在酒桌上刻意把人分三等,对应的酒也分三档——自己喝15年的“茅台”,老板喝“水井坊”,下属喝本地产的“三道坝”。他说:“我是副市长,怎么能和他们喝一样的酒,必须有差别,只有我才能喝15年的茅台酒。”

直到落马,李伟才对自己的行为有所反省,他在忏悔书中写到,“我在青年时期,就扣错了人生第一粒扣子,树立了‘金钱万能、关系至上’的错误人生观价值观,为自己的贪腐人生埋下畸形的‘种子’。”

克拉玛依市检察院指出,被告人李伟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涉嫌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部分贿赂款未实际取得,根据相关规定,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