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40多万韩元买的轿车

以前已经交过保险,也打过林冠。

一战

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

判决汽车销售公司“退还一次,赔偿三次”

新买的轿车

已经交过票,参加过保险,交过任免。

2020年7月8日,消费者署老师在淮安宝瑞状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后,被发现出票、保险及任牌。徐老师觉得自己被骗了,就要求淮安宝瑞状态汽车销售公司按照购车价格的三倍赔偿。协商失败后,徐老师向淮安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出了投诉。

徐老师说:“车辆有过惨败,开过发票,购买过保险,已经办完新车购买手续,对消费者来说是二手车。”

起诉消费者

法院裁定:“退还一次,赔偿三次。”

淮安市消保委进行了多次调整,但淮安宝瑞状态汽车销售公司表示,可以承担上盘费用(保险、购买税、上盘费),另外赠送维修卡,总额不超过10万韩元。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徐老师向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还购车款,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赔偿价格的三倍。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认为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在交付时生效。被告人宝瑞状态汽车销售公司此前出具车辆销售收据后,将相关车辆交付他人,相关车辆办理车辆保险,领取临时执照回家,车辆交付完成,车辆所有权已转移。因此,法院不接受宝瑞状态汽车销售公司描述的这辆车辆未登记、他人未实际使用的新车的辩解。

另一方面,被告宝瑞状态汽车销售公司声称,如实记录了处理任牌的事实,并及时上传到消费者可以通过一定渠道查询的网络上,公开了相关信息。法院认为,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购买后未登记的汽车需要临时道路行驶,需要向车辆管理申请临时行车车牌。因此,相关车辆办理任牌的事实是:原购买者为车辆使用向车辆管理部申请了临时号码表,车辆管理部将相关信息登记在汽车登记系统数据库中,并非宝瑞状态汽车销售公司自愿公开。

最终,法院判决淮安宝瑞状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将徐老师车费、车辆购置税等全部退还425766.72韩元,支付3倍的车辆赔偿金113.4万韩元。

消保委提醒

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上升,每年对车辆的申报量也随之上升,特别集中在汽车、汽车、汽车维修、保险、二手车等领域。

淮安市消保委表示,作为经营者,有义务告知消费者购买和使用的商品的真实情况,提供诚实的商品和服务,满足消费者最低限度的知情权,尤其不能隐瞒商品的情况。当然,不能对欺诈或商品进行虚假宣传。

同时,消费者买车时也要擦亮眼睛,了解新车各方面的情况,然后签订加盟合同。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行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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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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