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人买卖车辆后没有及时转让,所以对车辆转让不太重视。如果在转让车辆前直接在道路上行驶,如果卖了车,但没有办理之前的登记手续,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人到底是谁损失了呢?(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今天的文章告诉你由于车辆没有转让而导致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

车辆未转让的所有权不会转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条的规定,如果发生汽车所有权的转移,则必须处理相应的登记。也就是说,购买车辆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不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合同的标的物(车辆)所有权不能转移。

未转让的汽车交通事故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210条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其他方式转让、交付机动车,但未登记,造成交通事故损害的,由有关机动车一方负责,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车主不再承担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保障车辆被交易但未转让的转让人的合法权利。

[案例]

张某在开轿车超车时与开摩托车的李某相撞,伤了李某。交通部签发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张某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李某没有责任。据调查,张先生驾驶的车辆是从孙某处购买的,已经使用,但没有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这辆轿车只接受交强险,李的住院费用已经超过交强险报销金额,超出的部分该由谁承担?

[分析]

这辆汽车的所有权在交付时已经转移,张先生和孙某没有办理车辆所有权转移登记,但孙某已经失去了该辆汽车的所有权和支配能力,没有防止事故发生的控制力。因此,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张先生承担。

温律说: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是不可避免的。有人认为,车主卖车不转会而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也要承担连带责任。其实不是那样的。已经出售和交付的车辆没有转让,但原车主不能再拥有和支配该车,因此原车主不应对汽车交通事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作者:温飞的律师。

编辑: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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